台灣要聞

法治觀念深化民心 杜絕杜十三案最佳之道

【大紀元11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八日電)筆名「杜十三」的作家黃人和涉嫌恐嚇行政院長謝長廷案,雖然黃人和犯後迅速被檢警查獲,但類此行徑是最負面示範,司法機關與政府應重視此一民情無法獲得宣洩情況,透過辦案與宣教方式,讓法治觀念深化民心,才是最佳防範之道。

黃人和因不滿時局紛亂,政府施政未盡如意,涉嫌酒後以公用電話恐嚇謝長廷生命安全,他在到案後公開致歉,表示自己並無其它不法動機,非蓄意犯案,純粹是發洩心中不滿。

黃某所為構成刑法第三百零五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依規定可處兩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三百元 (折合新台幣九百元)以下罰金,從刑度看並非重罪,但正因這類「隨手」的行為極易造成社會不安,嚴重性不容忽視,更是繼白米炸彈犯楊儒門案後,又一最負面示範。

法界人士表示,黃人和的恐嚇,在性質上與效果上類似千面人,都是造成社會不安,而這類犯行不但刑責不重,又極難防制,加上電子媒體渲染下,很容易形成模仿的風潮,讓社會付出巨大成本,如進而形成犯罪合理化效應,則非社會之福。

中央警察大學教授葉毓蘭表示,從白米炸彈犯到杜十三,透露的訊息是社會蓄積怨氣無處發洩,政府不應把這些案件當做個案,而應有「一葉知秋」的認知,尤其楊儒門案,被告顯然認為自己的犯行具「社會公益」,掩蓋了自我罪惡感,值得重視。

深入言之,台灣在邁向民主過程中,民主的形式是越來越成熟,但法治的觀念越來越淡薄,尤其很多案件顯示,犯案者及受害者不再信任司法單位能還公道,因此不透過司法途徑解決問題或循正常管道宣洩民怨。

包括法界與學界都認為,要杜絕此一現象,首先必須重新找回民眾對司法的「公平正義」期望,尤其應降低民眾「越守法越吃虧」、「司法只為有權者而設」的刻板印象,政府也應反思如何設置更多的民情反映管道、降低製造社會對立,否則難保類此案件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