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西澳一警官偷眼鏡被判有罪

【大紀元11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簡丹編譯報道) 西澳一前任警官竊取了一副西澳反腐敗機構用來做誘惑物的昂貴太陽鏡,被法官判處犯有偷竊罪。

據澳新社消息,28日在柏斯地方法庭上,地方法官賽裡奧汀(Gillespie Celloidin)宣判已有16年經驗的資深警官、39歲的戈登(Karen Lee Gordon)有罪,罰款750澳元並勒令其支付57.70澳元。

反罪行和反腐敗委員會(CCC)在今年1月對弗萊曼陀(Fremantle)警察局進行了全面的調查後,提出上述指控。戈登則拒絕這些指控。

CCC的負責人安提西克(Nick Anticich)表示,這項定罪和判決是此次調查的第一個直接結果。「當時,一個裝滿了東西的手提包交給了財物警官,其中包括一副昂貴的女式太陽鏡,」 他說,「前任警官在把那副太陽鏡拿回家後,我們提出了指控。」(大紀元版權所有 轉載請註明出處)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