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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雜誌指信用卡消費獎勵機制價值無多

【大紀元11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戴林編譯報導)澳洲消費者協會的會刊《選擇》推出特別報告指出,償付信用卡利息的消費者沒有必要考慮信用卡的獎勵措施。如果每月信用卡消費額低於1000元,消費者不會從獎勵計劃中受益。

《選擇》雜誌的女發言人泰特(Lisa Tait)表示,對於消費額高的消費者來說,使用信用卡消費確有某些價值回報,但同時包含獎勵機制的信用卡的年費也很高。她認為,即使使用最適用的信用卡每月消費1000元的話,在扣除年費之後,消費者要花上3年多的時間才能賺回一個價值250元的微波爐,而且必須要動作快些才行,要不然3年的獎勵有效期就會過了。她又舉例說,在扣除年費後,至少要消費8000元才能累積足夠的分數掙到一個50元的電飯煲。她認為,大多數人使用無年費的信用卡去購買家用電器是划算的。如果需要付利息,最好選擇不含獎勵機制、低利率的信用卡。

《選擇》雜誌的報告認為,飛行常客獎勵分數價值比旅行社及購物券的價值多出3倍。如果每月消費2000元,扣除年費後,購物券的價值是64元,旅行社則是73元,而飛行常客里程獎勵將得到233元。但在你想要旅行的時候能否訂到艙位還是個問題。(大紀元版權所有 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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