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中縣府與台開訴訟 邱太三與建設局各說各話

【大紀元11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二十三日電)民進黨台中縣長候選人邱太三,今天指縣政府與台開公司航太工業區開發權解約敗訴案,提出五大疑點。建設局長賴英錫反問不知是誰在故意敗訴、圖利台開?兩方各說各話。

邱太三指出,縣政府是在八十八年委託台開信託公司辦理大雅航太工業區開發案,簽約時間是在五月,簽約後不久台開就爆發財務危機,並一再向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履約。

民國九十年,前縣長廖永來對台開履約保證銀行中國國際商銀提出告訴,求償五億元履約保證金,但訴訟還在進行中時,縣長易人。

邱太三說,黃仲生請賴英錫擔任建設局長後,不但讓原本應該入庫的五億元飛了,同時縣府在敗訴後又付給台開九千萬元的開發費用。

邱太三指出,縣府才因航太工業區與台開進行訴訟敗訴,黃仲生一轉身卻又收受台開公司提供的三千五百萬元來拍廣告,違反了預算法,也違反了政府採購法,遭到審計室糾正。

邱太三在記者會中提出台開案的「五大疑點及五鬼搬運」,要求縣府應該公開對縣民說清楚、講明白。

疑點一:「故意敗訴,圖利台開?」黃仲生與賴英錫兩者間是否有不當利益交換?故意敗訴,圖利台開?

疑點二:「五億要不到,倒賠九千萬?」縣府放棄訴訟,罔顧人民權益。

疑點三:「台開承辦副理,搖身一變成為縣府高官?」賴英錫被黃仲生延攬入縣府,關係啟人疑竇。

疑點四:「利益交換,黑幕重重?」台開利用大里工業區經費三千五百萬,是否就是五億九千萬的交換條件?

疑點五:「A空縣庫,縣民買單?」請黃仲生說清楚、講明白,與台開之間是否有不當利益交換。

賴英錫指出,縣府向法院請求沒收台開公司航太工業區保證金五億元訴訟,敗訴的主要原因,依法院判決的理由,在於前縣長廖永來任內,縣府未依土地徵收條例辦理徵收公告,致台開公司違約條件不能成立,而無法沒收保證金,因此他反問不知是誰在故意敗訴、圖利台開?

另外,賴英錫也表示,由於去年大里工業區還有多筆土地未出售,因此台開才出資拍攝影片介紹台中縣投資環境,以吸引廠商前來投資,所花經費約一千多萬元,並非三千五百萬元,其所支出的經費係納入開發成本,尚需經台中縣府委託的會計師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