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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女易慧解約天娛 原因是怕影響學業

【大紀元10月18日訊】(據中華網10月18日報導)昨天記者電話採訪了正在廣州上學的獲得今年“超女”第八名的易慧,她告訴記者,上月17日已經正式和天娛公司進行了單方面的解約。這是第一個和天娛解約的“超女”。而對於解約原因,易慧表示,是由於太多的外事工作會影響她的學業。

  

  大家可能會注意到,從成都、上海到上週在北京舉行的超級女聲演唱會上,獲得第八名的易慧一直沒有出現,在經過多方聯繫後,記者最終聯繫到了身在廣州某音樂學院上學的易慧。她告訴記者,已經于上月17日和天娛公司提出了單方面的解約,“解約的事情都是我父親在操辦的,所以具體的情況我也不太清楚,只是我父親給公司發過去了一個單方面解約的傳真,公司也沒有表示任何異議,就解除了我們的合約。”

  

  對於為何會考慮解約,易慧表示,“其實開始我自己也沒有這種想法,只是總聽家人講這樣過多的外事活動一定會耽誤我的學習,後來自己想想確實也是,我現在剛上大三,以後的路還很遠,在沒有真正學會知識前就過多地去考慮別的事情,對我以後的發展並沒有好處,所以就進行了解約。”

  

  不過解約並不代表著易慧要放棄自己一直喜歡的音樂,“只要以後有機會,我還是會繼續我的理想。”當記者詢問如果現在有其他公司想簽她是否會同意時,易慧表示,“在不影響學業的同時我可能會考慮,但更多的是要看那個公司是否會重視我,及對我以後未來的安排如何。”

  

  隨後,記者也撥打了天娛公司負責人胡先生的電話,但電話一直處於占線狀態。

  

  超女還沒買到《玻璃杯》

  

  (記者唐崢)近日網上紛傳張靚穎、李宇春、何潔等正在爭搶歌曲《玻璃杯》,並稱天娛公司則已經買下了該歌曲的演唱權。昨日,北京嘉華音樂公司發表聲明,表示《玻璃杯》從未賣給任何“超女”。

  

  北京嘉華音樂公司的聲明中表示:

  1.歌曲《玻璃杯》由其詞曲作者曹卉娟持有著作權,並由北京嘉華音樂代理其一切事務。

  2.《玻璃杯》從未賣給過任何人。之前確實有人聯繫過我們,建議我們與天娛合作,由張靚穎或李宇春來演唱《玻璃杯》,被我們謝絕。我們和張靚穎、李宇春、何潔本人及天娛公司從未有過任何接觸。

  3.《玻璃杯》作為一首純粹的校園歌曲,正在被越來越多的人所喜愛,也確實有許多人通過各種途徑幫助我們推廣這首歌,在此我們表示感謝。但我們並不希望炒作這首歌,曹卉娟本人也很不喜歡這種方式。(北京娛樂信報記者吳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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