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補習社不能要求一次過付款

【大紀元10月14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消委會表示,一些不良補習學校涉嫌騙錢,他們派人上門推銷,要求一次過付學費,但貨不對辦。

消委會表示,一名事主在家中,突然有公司上門家訪,調查有關補習社的意見。不久,有人上門推銷可以函授補習,免卻要學童去補習社,由於事主心軟付出3個月學費,但事主投訴,兩個月都未見寄出習作,要求退款未果。

消委會跟進時,補習社負責人堅稱已將作業寄出,故不會退還所繳學費,消委會建議入稟法庭追討。

消委會表示,根據現行法例,補習學校提供的教育課程費用總額須按月等額收取。同時,學校亦不可早於課程開始的一個月收取第一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