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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反腐英雄遭控告 群情激憤另有內情

【大紀元1月6日訊】(亞洲時報記者垚遠1月6日撰文)香港-2004年轟動一時的山東濟寧“下跪副市長”一案近日再有新進展,該案的舉報者李玉春1月5日被有關部門以涉嫌“窩藏罪”送上山東省臨邑縣法院受審;可是,李玉春之前舉報的原山東濟寧市副市長李信至今仍未有接受法院審訊的消息。有關部門的處理手法,讓事件變得更為曖昧,更有民眾質疑案件可能“內有乾坤”。

中國《北京青年報》1月6日報導,2004年轟動一時的“山東濟寧下跪副市長”李信一案中,曾在一年多的時間內不斷向各級部門舉報、最終導致李信被“雙規”的舉報者李玉春,被指涉及“窩藏罪”在山東省臨邑縣法院受審。

報導表示,李玉春是李信案曝光的關鍵人物。李玉春原本與李信合作開辦公司,然而在後來的公司運作中,她發現李信先後將幾百萬來路不明的資金匯給公司然後再轉走。在掌握了李信涉嫌利用該公司“洗錢”的大量證據後,李玉春從2003年2月便開始向山東省紀委、省公安廳等相關部門進行實名舉報,其間李信曾夥同黨羽綁架、毆打李玉春,也曾給她100萬元“封口費”,並拍下了後來引起轟動的“下跪照片”。正是這些“下跪照片”在網路上曝光後引致了李信之後被“雙規”。

李玉春的受審再次引起輿論對事件的關注,有中國民眾公開質疑有關部門的處理手法。有線民就事件發表意見指出:“下跪的市長尚未受審,舉報人卻先被送上法庭,可見另有內情!有關部門應該給公眾一個交代。”

這個“山東下跪副市長”醜聞去年曾是引起民間沸沸揚揚的反腐話題之一。

2004年6月一篇題為《下跪的副市長———山東省濟寧市副市長李信醜行錄》在中國各大網站的網頁上廣為流傳,引起線民廣泛關注。文章詳細記述了李信和舉報人李玉春之間的恩怨糾葛,以及李信涉嫌貪污、受賄、綁架、故意傷害等多種違法違紀行為。文後還附有數張這位副市長下跪的照片:李信滿臉懺悔之色,神情異常沮喪,甚至涕淚橫流。

其後,中國國內知名媒體《南方週末》在7月22日對事件進行公開報導,其他媒體旋即紛紛跟進,事件迅速引起一場“地震”。而“下跪市長”李信在2004年6月23日被雙規。

輿論就一直指責當地政府的不作為。據有關報導,舉報人2003年年1月發現李信涉嫌犯罪並開始舉報,2月就遭李信綁架。此後一年多,舉報人先後向檢察院、反貪局、公安廳、紀委反映情況寄送舉報材料,有關部門並未見採取任何行動;而在李信下跪照片在2004年6月中旬曝光後,李信兼主任的濟寧高新區管委會隨即“闢謠”,稱網站所登載的文章“內容純屬偽造,所附照片純是個人拼接而成……李信同志作為濟寧市副市長、濟寧市高新區管委會主任,工作一直兢兢業業,作風公道正派” 指責媒體“涉嫌誹謗”,聲稱警方正“依法偵破”。

由於“下跪”照片在網路上廣泛傳播後引起民眾的高度關注,最後在輿論壓力下,有關部門開始有所行動,2004年6月23日,李信被山東省有關方面“雙規”。不過此後有關案情進展一直不為外界所知,有關部門只表示“由於案件正在調查中,涉及範圍廣泛,有關細節暫時無法向媒體公佈。”

在李信“雙規”的前一天舉報人李玉春被當地警方以“包庇罪”逮捕。此後,臨邑縣檢察院方面以“證據不足” 為由將此案退回公安機關。2005年1月5日,在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後李玉春被送上法庭,罪名由當初的“包庇罪”變成了“窩藏罪”。據瞭解,李玉春的獲罪理由是“李玉春在其弟李登峰傷人後,為他提供金錢等方面的援助,並未報警或者帶他自首,因此涉嫌‘窩藏罪’”。

據有關報導,李玉春的弟弟李登峰也在2003年11月3日被臨邑縣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拘捕,2004年7月8 日,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判處李登峰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賠償死者家屬8萬余元。李登峰不服,於7月19日提出了上訴。

李玉春家人就質疑“從法律上講,李登峰仍然只是“嫌疑人”而不是“罪犯”;但李玉春受審卻只能在法院認定其弟“有罪”的前提下才能進行。”如今,有關部門的做法此舉顯然並不妥當。

山東濟寧副市長下跪一案去年在網路上曝光後引起極大關注,在網路輿論壓力的推動下事情得到有關部門的重視,其後李信被雙規。如今,當地政府的做法就再次引起輿論不滿。(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