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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國家大劇院被追欠款

【大紀元1月20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日電)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及國家大劇院建設的工程款案件。

福建地礦建設集團天津分公司要求國家大劇院建設工程的承建方,付給拖欠的工程款二十六萬三千多元人民幣,並支付違約金約六萬元。

香港星島日報引述中國法院網消息說,原告福建地礦建設集團天津分公司訴稱,其與被告北京城建地鐵地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簽訂了兩份「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後,被告只陸續支付了七十四萬元,尚有二十六萬餘元未付給,導致這起法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