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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霸權踐踏法制

【大紀元1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杉榮特稿) 台第五屆立法院最後一次程序委員會,依舊上演國親在野聯手封殺執政黨提案的戲碼,看似歹戲拖棚,毫無新意,但惡質攔阻議案,對於憲政的傷害,幾已達黃鐘毀棄,瓦釜雷鳴的程度。尤其是將真調會這份沒有法律地位的所謂調查報告列入議程,更是置法制於無物。

民主憲政的運作,有一個最基本的規則,就是諸權平等,行政權依法行政,不能自行立法;立法權監督行政,無逕為行政審判之權。但是立法院國親聯盟,在陳水扁當選總統政權輪替之後,卻經常行使「逕為行政審判之權」,行政部門所提出的議案受阻於程序委員會的柵欄大門,不勝枚舉。國親聯盟的程序杯葛做法,不但逾越憲法的授權,更是民主演進過程的另類多數暴力。

程序委員會十六度封殺軍購條例草案及特別預算案,並不能代表程序正義。雖然軍購案的內容有待審議,行政部門所提草案也有商榷空間,但立法院無權阻擋行政部門的議案付委,一味地程序攔阻,不僅牴觸憲政上諸權協力的原則,也是恣意地自行擴大權限,逕為行政審判之權。

其次,下屆監委人事同意權六次遭程委會否決,這種做法不能單純視為政治惡鬥,而是立法權在逕為行政審判之權外,踐踏同屬五權位階的監察權。

第三,大法官會議做出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文後,在新任真調會委員未經立法院院會決議並經立法院長任命之前,由前司法院長施啟揚擔任召集人的真調會,除了剩下一塊「招牌」之外,包括施啟揚在內的所有真調會委員的身分都已經不存在。

沒有法律身分的真調會委員,提出的調查報告,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就算送交立法院,這份報告頂多只是一份民間單位的「陳情書」,如今還勞駕國親黨籍的程委慎重其事地將報告排入院會議程,除顯示國親有意以國會多數宰制司法案件外,能追求什麼真相?啟人疑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