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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彩服布料有瑕疵退貨 台法院判國防部應買回

【大紀元1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十七日電)台灣國防部軍備局採購中心九十年六月辦理「抗近紅外線迷彩斜紋布招標採購案」,得標廠商維特科技公司交貨時,卻因有「透氣度」、「色差」等瑕疵被國防部退貨,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該批布料雖有瑕疵,但不影響抗近紅外線主要功能,判決國防部應以六千四百餘萬元買回。

國防部軍購局採購中心主辦的「抗近紅外線迷彩布料採購案」,採購總價達一億三千八百餘萬元,由維特科技公司標得,雙方議定分四批交貨,但除第一批國防部同意在廠商減價後接受,第三批廠商無異議接受退貨,雙方對第二批、第四批總價達七千四百餘萬元的迷彩布料品質有爭執,最後軍購局以不符契約要求及廠商未辦理再驗等理由解除契約。

維特科技公司不甘受損,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給付貨款之訴。雙方對問題布料有「透氣度」及「色差」未符合約規格並不爭執,但廠商認為「透氣度」問題在洗滌後即可獲得解決,「色差」問題未經儀器檢驗,肉眼無法察覺,主張該兩瑕疵並未影響「抗近紅外線」的主要功能,國防部應給付貨款。

國防部軍備局則認為,台灣氣候悶熱,布料透氣度是軍用服飾重要驗收標準,影響人員接敵戰鬥或一般作息的安全性,相關瑕疵不能說不重大,在催告廠商再驗未果後,解除契約並無不法。

法院合議庭審理後,參酌二份專業機構鑑定報告後,認為「透氣度」與「色差」等小瑕疵並不影響迷彩布料主要功能,僅能依合約中的瑕疵規定要求廠商減少價款,但不能解約,判決國防部應以六千四百餘萬元買回這批迷彩布料,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