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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射光太多給航空帶來問題

【大紀元1月17日訊】(林佩瑄/李大衛編譯報導)雷射可以用來在奶油盒子上標明日期,切割寶石或者刻記汽車牌照。雷射器還是光碟機與DVD播放機的重要組件。雷射器就像很多高科技產業的產品一樣,不僅功能越來越強而且越來越便宜。但是無處不在的雷射,也會對航空造成問題。在最近幾週至少有八篇有關飛機即將降落時,駕駛艙遭到雷射光瞄準的報導。據美聯社報導,一位新澤西州的成年男子在1月4日被捕,有關單位表示,他承認將雷射對準一架直昇機與一架噴射機。

美國聯邦調查局官員以及國家安全部門在上個月呈送一份備忘錄給執法機構,表示他們有恐怖份子已經在研究使用雷射作為武器的證據。然而聯邦官員已經表明,沒有任何證據證實最近發生的案例與恐怖份子策劃有關,而且這樣的事件並不是甚麼新奇的事。一份美國聯邦航空局研究指出,自1990年代中期以來,報導了「數百個」類似案件。

無所不在的雷射,在政府的嚴格監控下有所減少。食品與藥物管理局(FDA)管制雷射,並且將之分成四個等級。中級的雷射用于超級市場掃描器﹐而第四級的雷射會危害到眼睛跟皮膚。

製造﹑裝配或修改雷射機的公司,必須向食品與藥物管理局申報他們的產品。但是至少有一間宣稱是「原裝商」的公司,販售雷射給任何持有信用卡的人。其中一則廣告賣「足夠燒破垃圾袋」的雷射,售價289美元。

販售保護性眼罩的羅克韋爾(Rockwell)雷射產品公司總裁,厄托爾(William J .Ertle)指出:「這些雷射的強度遠遠超過可以傷害眼睛的程度」。他說,事實顯示,這種可在網路上買到的雷射是「令人害怕及擔憂的」。一位在食品與藥物管理局監控雷射的消費者安全官員傑瑞‧丹尼士(Jerry Dennis)表示,原件製造商販賣出的雷射只能作為零組件使用,而不能給一般大眾使用。「我們正盡可能表達最嚴肅的關切。我們不能控制銷售,我們只能規範產品。當法律制定下來,那就是授權給我們範圍。」

該公司網站(Wickedlaser.com)並沒有立即針對一封要求評論的電子郵件作出回應。電話聯係﹐接線小姐卻表示,她對這家公司一無所知。那個網站警告說:「雷射是非常危險的,而且不是玩具。千萬不要將雷射瞄準行進中的汽車或飛機。在美國以雷射瞄準飛機,是一項很嚴重的罪。」雷射已經從實驗室中的罕物,發展成為招攬顧客的廉價贈品。最早的雷射,在1960年製造,使用在一個非常昂貴的深紅色水晶上。而現在普遍使用的雷射光筆,售價是僅1.75美元。

38歲的大衛‧班那克(David Banach),被指控使用雷射讓一架飛行接近 Teterboro﹐新澤西機場附近的飛機飛行員及副駕駛暫時性失明。他的律師說,他是從網路上以100美元購得雷射作為他工作上測試光導纖維電纜之用。班那克說,他那時是正在使用雷射與他七歲大的女兒一起觀賞星象。

某些運動場所及學校已經嚴格禁止雷射光筆。在馬來西亞,費城老鷹橄欖球賽及許多學區,雷射光筆都被禁止使用。雷射光表演也受到嚴格規範。由美國聯邦航空局的驗光師、美國海軍代表、美國太空總署以及國際雷射展示協會所組成的專家委員會,向食品與藥物管理局提出了一份建議標準。

舉行雷射光展示的公司必須得到食品與藥物管理局的核准;有安排戶外表演的公司還需要受到美國聯邦航空局的審核。

有些飛行員詢問當有雷射對準他們的飛機為目標時,他們是否有方法去警告機組人員。美國聯邦航空局在六月份發表的一份在飛行模擬訓練中所作的研究,發現即使是最低強度的雷射也會減弱在34位飛行員中大部份人的視力。

美國海軍期望在今年上半年發展出一種偵測裝置,使用在軍事用途上。這個裝置可以被設置在飛機的艙壁上,以便在他們的飛機被雷射追蹤時可以警告機組人員。

耗時兩年半開發出來的雷射紀錄器使用軟體演算以測量雷射的強度,並且評估是否會危害機組人員的眼睛。如果飛機被不會損害視線的雷射追蹤,通常綠色顯示面板會發出一道黃色光。如果會影響視覺,紅色光會顯現以警告飛行員戴上保護眼睛的裝置或採取逃離行動。海軍空防系統司令部發言人詹姆士 達西(James Darcy)說,司令部也已針對不同波長的雷射研發防護眼罩。這個裝置比通心粉及起司的盒子小,靠AA電池運轉以及快閃記憶卡拍攝雷射發射出的地方。它還使用全球性定位系統來紀錄雷射被偵測到時飛機的位置。

這個紀錄器預期每台3000美元,目前還不確定他們是否會將它使用在商務飛機上。製造紀錄器的Optra 公司總裁 詹姆士‧恩格爾(James Engel)表示,他並沒有接獲來自商用飛機的詢問。除了海軍之外,只有一個代言團體航空飛行員安全聯盟,詢問過關於這項裝置。(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