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

投書:村幹部為何能肆意侵吞逍遙法外

【大紀元1月17日訊】西安市未央區劉北堡村前村長何永年,巧取豪奪,霸佔該村土地85畝為自己謀利,僅這一項六年間就侵佔村民利益800多萬元。村民們從98年起上訪上訴,但得到的是欺瞞、推委、哄騙、恐嚇、打壓、迫害,何永年依然霸佔著集體的土地,逍遙法外。

  何永年現在是西安市大明宮工業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這個公司開辦的工業品批發市場所佔用的121畝土地,全部是劉北堡村的。早在1993年,當時任村委會主任的何永年就打上了這塊地的主意。當時這塊地有個政府批准佔地9畝的村辦磚廠,何永年借磚廠對外承包之機,以磚廠周圍112畝土地離村太遠為借口,把耕種這塊土地的村民調整到其它地塊去,使這112畝土地荒蕪到1998年。

  1994年12月,何永年又將政府批准的9畝地之外的27畝地租賃給了磚廠承包人,磚廠按合同佔有劉北堡村土地36畝。新增的27畝地每畝每年租賃費僅有1100元,租期十年。當時市場價每畝每年為3000元以上。

  1998年,已卸任村委會主任的何永年又當上了村黨支部書記,他違反《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在沒有召開村民大會,甚至沒有徵求村民代表意見的情況下,操縱個別人,於當年8月6日,強行簽訂了磚廠承包合同的《補充合同》,在這份合同中,原承包人變更為趙村農民宗建寬,而且違反《土地法》,約定宗建寬的「直系家屬、子女對該合同有繼承權」等。

  一個月後,即1998年9月,何永年就在劉北堡村這塊121畝土地上大興土木,建設建材工業品批發市場,並指使其妻張沙利與「磚廠」承包人宗建寬等人成立了西安市大明宮工業品有限公司,並於1999年3月22日辦理了營業執照,對外招租客商。其中張沙利佔有股份19.61%,每年獲利160多萬元。這121畝土地除磚廠合同中佔有的36畝每年給劉北堡村繳納低於市場租賃價的租賃費外,其餘85畝被何永年無償霸佔盈利至今,每年獲利達四五百萬元,6年多時間裡分文不向劉北堡村繳付。這85畝土地從94年到98年荒蕪的損失暫且不提,僅就1998年到2004年這六年間被何永年無償佔用,按市場價格每年每畝租賃費15000元計算,租賃總金額也在七八百萬元以上。劉北堡村民不僅分文未得,還要為何永年夫婦繳納這85畝土地的各種稅費。

  2002年8月26日,達到了霸佔劉北堡村土地的目的後,何永年搖身一變,由村委會主任、黨支部書記變成了西安市大明宮工業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其妻張沙利所持的公司股份全部轉入何永年名下,村85畝土地800多萬元的收益全部落入何永年等私人的腰包。何永年正像共產黨政策提倡的那樣,成了「先富起來的人」,一幅多麼形象的改革開放、幹部演變致富圖啊!

何永年營私舞弊對集體資產的侵吞出賣,遠遠不止這一樁。

1996年,中國信合未央信用聯社辛家廟分社在劉北堡村徵用4.3畝土地蓋辦公綜合樓,付給這個村征地款235萬元。這筆款本是村集體收入,但是,村長何永年卻將此款給承包村大明宮扁鋼廠的個人還了銀行貸款。事情敗露後,何永年又走關係、做假審計《報告》,瞞上欺下,將個人承包企業說成是村集體經營的企業。

2002年7月,以妻子張沙利名義承包村五金鍛造廠的何永年,將這個村辦企業隨意變賣,收入分文不繳集體,占為已有,集體損失6.7萬多元。

繼何永年之後的現任村黨支部書記侯寬民也積極倣傚何永年的做法,利用職權,吃裡爬外,大肆斂財。

2000年3月4日,劉北堡村與西安利民三輪車廠的法定代表人廖恆凱簽訂了《聯營協議》,劉北堡村以17畝土地入股,占22%的股權,雙方共同開發市場。此合同根本就沒有執行,當時任村支部書記的侯寬民和村委會主任張西良又背著村委會其他成員,在沒有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的情況下,擅自和廖恆凱私下將《聯營合同》變更為《協議》,變更了合作性質及內容,將22%的股權放棄,變更為年承包費22萬元。又特別優惠約定「在市場經營期間,若受周邊大環境的影響,不能正常經營情況下,恢復原合同」。也就是說,如果市場盈利了,村裡只能收取22萬元的承包費;如果虧損了,村裡要承擔22%的經濟風險。22%的股權變更為22萬元的承包費,每年村集體要少收入50至60萬元。

1996年侯寬民代表村委會與辛家廟辦事處簽定了土地租賃協議,協議中寫明辛家廟辦事處租賃劉北堡土地3.5畝,實際上是8.3畝。後來這8.3畝土地由侯寬民代表劉北堡村委會從辛家廟辦事處收回,於2002年6月1日,由村委會主任張西良簽字,租賃給利民三輪車有限公司,面積仍然寫明只有3.5畝,當時侯寬民已擔任利民三輪車有限公司的黨支部書記,故意隱瞞4.8畝土地被佔用的事實,兩年半時間裡,劉北堡村集體損失達21.5萬元。好處進了誰的腰包?不言而喻。侯寬民現在開著廖恆凱「給」他的「富萊爾」小轎車,從中撈足了好處,2003年還「當選」了未央區的人民代表。

對於村幹部的這些侵吞貪污行為,劉北堡的村民上告、上訪到未央區、西安市、陝西省直至北京,少說也有上百次,其中到北京上訪就有兩次。

何永年是1990年到1997年11月間任村委會主任的,後又擔任村黨支部書記至1998年10月。早在1996年,村民們就揭發過何永年在94年建設綜合市場中的違法行為。這個綜合市場的建設總金額為280萬元,而何永年卻謊報為325萬元。何永年向有關官員行賄,自己也從中受賄10多萬元。西安市公安局將何永年拘留審查,罰了些款,就「取保候審」將何永年放了出來。何永年放出後仍任村委會主任,仍是共產黨員,氣焰更加囂張。

1998年,村民們知道了何永年改變磚廠的承包人,並改變了土地使用性質後,群情激憤,召開了村民大會,罷免了劉海軍村委會主任的職務,阻攔宗建寬改變土地用途的項目建設,並向上級領導反映問題。就在主管上級——辛家廟街道辦事處協調處理時,一些流氓打手手持雙管獵槍等凶器,進村武力威脅村民何新武,村委會主任劉海軍的家被砸。

2004年8月,候寬民怕犯罪事實被揭露,操縱村黨支部作出決定:全村近20名黨員(包括預備黨員),每個黨員包做8戶村民的「思想工作」,保證「包戶」村民不去法院告狀。村民到未央區法院要求立案審查,廢除不公平、違法的《磚廠承包補充合同》,法院借口不予立案,最後在村民們的強大壓力下才勉強立了案;村民們到未央公安分局經偵大隊舉報何永年、候寬民的犯罪事實,經偵大隊朱教導員向村民要審計部門的「審計報告」,並說報案要經街道辦事處的同意並加蓋公章。經偵大隊隊長高全生告訴村民:何永年貪污、挪用公款,應由紀委將材料轉到公安局,追究其刑事責任。後村民們又向市公安局舉報,市公安局又將材料轉給區經偵大隊,村民們去催問,高全生又說:「警力不足,不能立案查處。」對何永年私自出賣村辦鍛造廠的案件,未央紀委對群眾提供的原始證據不採信,反而相信何永年及其同夥的一面之詞,將何永年的罪行大事化小,交由辛家廟街道辦事處作退賠處理。何永年至今未作任何退賠。

劉北堡的案情反映到了北京,中共陝西省委書記李建國得知後批給了西安市委書記袁純清,袁純清又批給了未央區委,未央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幹部張光舉到劉北堡進行了調查,以後就沒有了下文。村民們找到張光舉詢問,張光舉說:「大明宮扁鋼廠的承包人不提供賬本,未央信合辛家廟分社也不提供當時的貸款及還款的原始證據。調查結果我已經向上級寫了報告。」村民們問報告的結論是什麼?張光舉回答說:「不能告訴你們。」

據村民們掌握的情況,從西安市到未央區到辛家廟街道辦事處,都有幹部在何永年開辦的大明宮工業品批發公司佔有「股份」,或在這個工業品批發市場開有門面房。2004年8月,全村有訴訟權的村民有440多人,有387位村民簽名,起訴何永年霸佔集體資產的行為。在村民們的強烈要求下,新當選的村委會主任孫宏奎答應聘請律師,通過法律渠道解決該村存在的土地資產被侵佔問題。未央區法院定於2004年10月20日開庭。10月19日傍晚,何永年及其同夥僱傭一些學校武術隊、摔跤隊隊員和社會上的流氓閒散人員約200餘人,駕駛掛有政府機關車牌的車輛進村,闖進村長孫宏奎、村民代表張吉祥、村民劉海軍的家中,揚言要「挑筋、卸腿」,進行恐嚇,阻止村民上訪、打官司。

10月20日,侯永年的代理律師在法庭上公開宣稱:未央紀委經調查認為何永年沒有任何問題;公安未央分局經偵大隊也對群眾的舉報沒有立案……。

2004年11月1日上午,村民們到中共西安市委上訪,3日下午,西安市未央公安分局以涉嫌「虛報註冊資金」的名義,拘留了劉北堡村的村長孫宏奎和村長助理張吉祥,拘捕證是10月19日簽發的,也就是未央區法院開庭審理劉北堡村土地案的前一天。

劉北堡村現有180多戶,680多口人。解放初有200多口人,600多畝耕地,歷年建工廠,國家征地,到何永年1990年當村長時,只剩下300來畝耕地,經何永年個人霸佔和村幹部弄虛作假私自出租,現在只剩下80多畝耕地,村民每人每年從集體土地租賃等收入中只能分得1000元。大多數村民只能靠出租房屋、外出打工為生。

劉北堡村現在一片恐怖氣氛,村幹部及村民代表在外躲避,不敢回家,村民晚上不敢外出,村上的工作全部癱瘓。2005年1月15日,村支部書記候寬民和其妻杜美霞,砍傷了到他家說理的村民孫文亮,又僱用打手,打傷到派出所做證的村民劉英姿、錢忠、何明升。有些村民感言:何永年黑、白兩道都有人,李建國、袁純清書記都有重要批示,但是未央紀委、公安竟還敢弄虛作假,使黑勢力的氣焰更加囂張,看來未央的方方面面已經被何永年「擺平」了,以後誰還敢與犯罪分子做鬥爭?

有關查詢電話:

劉君安 村民 029-86714488  13759908518

何新武 村民 13152183789

劉春林 村民 029-86710048

錢 忠 村民 029-86717153 13201881525

孫文亮 村民 029-86731978

劉英姿 村民 029-86728283

張光舉 未央區紀委幹部   029-86244018 13096923846

南 海 辛家廟派出所副所長 13186138585

2005年1月16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不代表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