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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跨國、網路 台灣前年「罪」猖狂

【大紀元1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灣法務部出版的九十二年「犯罪白皮書」,日前出爐,白皮書指出,民國八十三年至九十二年的十年來,犯罪人數和犯罪人口比率出現「雙降」現象,法務部分析表示,一般台灣國人對治安不好的疑慮,多來自犯罪被害的恐懼。

依罪名分析,日常生活接觸的情境而發生的犯罪行為,如酒駕肇事引起的公共危險、毒品、傷害、竊盜等罪,仍是主要犯罪類型。白皮書也點出,強盜、擄人勒贖等暴力犯罪,近年有「加重」趨勢。

犯罪白皮書指出,九十二年發生的犯罪現象,除傳統的暴力犯罪、財產犯罪外,最常見的是刮刮樂詐騙集團、重型車輛竊車勒索、竊鴿勒贖、偽卡、跨國賣春、販賣人口集團、網路購物、網路詐騙等犯罪,「集團、跨國、網路」犯罪是九十二年犯罪的重要特徵。

分析近十年來的犯罪人數,從八十三年後逐漸上升,最高點出現在八十六年,隨後整體人數逐年下降,在八十八年到最低點,八十九年起再逐漸微幅上揚至九十二年為止,但九十二年共十三萬一千多人被定罪,仍較八十三年略微減少。

至於犯罪人口率,則由八十三年的萬分之六十八點六八人,降為萬分之五十八點三六人。顯示十年來,無論犯罪人口及犯罪人口率都呈現下降情形。

此外,因政府大力掃蕩,使違反智慧財產權案件大幅增加,至於賭博性電玩,則因政府近幾年強力掃蕩而日漸式微,致此類賭博案件明顯減少。

白皮書指出,因商業發展快速,九十二年利用科技的發展而翻新犯罪手法層出不窮,網路犯罪、駭客攻擊、信用卡詐騙、手機簡訊詐財等犯罪行為均有增加趨勢且維持較高的比例。

法務部表示,緩起訴處分新制的實施,讓觸犯輕罪者如竊盜、偽造文書罪等被告有自新機會,並彌補社會或被害人造成的損失,已顯現社會公益力量發揮出成效;統計指出,緩起訴處分新制從九十一年2月開始實施至九十二年底不到兩年時間,犯輕罪的被告已支付兩億一千八百六十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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