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四千萬交保 台櫻花張創紀錄

【大紀元1月1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張協昇╱台中報導〕台灣櫻花公司董事長張宗璽八十七年間涉嫌以假買賣虛增公司業績,並以假土地買賣掏空櫻花建設公司八千餘萬元,遭台中地檢署以背信、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羈押四個多月後,台中地院十一日開庭,認為張某已無串證逃亡之虞,諭令以四千萬元交保候傳,其家人十二日籌款繳交後,張某已獲交保,創下中部地區交保的最高金額紀錄。

台灣法界人士認為,前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涉及掏空順大裕公司等案,不法所得利益何止數億元,卻僅以一千萬元交保;相較之下,此次台中地院諭令張宗璽以四千萬元交保,可能認為曾正仁以一千萬元交保,仍在判刑前棄保潛逃,而提高張宗璽交保金額。

台中地院指出,合議庭十一日諭令張宗璽以四千萬元交保後,其家人隔天即籌到四千萬元現金,由於交保金額龐大,特地由法警護衛,並由書記官帶領吳姓具保人將交保金交由中市自由路台銀本行代收。

台中地院襄閱庭長王國棟說,張宗璽當初遭羈押理由係因有串證之虞,經合議庭傳訊被告、證人查證清楚後,認為張已無串證之虞,且其有固定居所,無逃亡之虞,准予交保候傳。

至於交保金額為何高達四千萬元?王國棟表示,合議庭係考量張宗璽的身分地位、涉及背信等罪等不法利益金額達一億六千多萬元,並認為四千萬元交保金足以擔保張某不會逃亡。

八十七年間,張宗璽因台灣櫻花公司業績不佳,為避免銀行緊縮資金、影響股價,與財務長黃永盛、財務操盤手陳麗玉及友人陳進興共謀,由陳進興出面向台灣櫻花採購建材八千六百餘萬元,張某指示陳麗玉等會計人員先匯錢給陳進興,陳再匯回台灣櫻花,創造台灣櫻花公司交易假象。

張宗璽去年九月八日遭台中地檢署傳訊後聲押獲准,隔月被依背信、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求處六年徒刑,法院審理階段,張宗璽續遭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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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高照芬╱台北報導〕台灣櫻花建設公司表示,董事長張宗璽交保後即至公司上班,公司的營運正常,民國三十八年次的張宗璽縱橫政商界,為人海派,親近他的人士表示,以其家族財力及人脈,籌措四千萬元不是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