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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改革工程》藍主張訂藐視國會罪 綠反彈

【大紀元1月1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針對新一波國會改革工程,國、親的版本已經出爐,不過,國親的國會改革藍圖引發泛綠陣營的反彈,藍綠攻防戰火再起;藍軍的主張包括增訂藐視國會罪、大幅提高人事同意權的出席門檻及改採記名投票,且可對違反聽證調查權及藐視國會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進黨團書記長蔡煌瑯質疑指出,從國親黨團提出的國會改革內容來看,顯示泛藍是以鬥爭角度思考國會改革,這是不智的,只會紊亂立院體制,造成更大的朝野衝突,他希望國親不要因人設事,黨團無法接受這種鬥爭版本。

國民黨團則反駁,增訂藐視國會罪,是從制度面推動國會改革,因為過去曾發生總統府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不遵守憲法規定,刻意迴避到立院備詢的義務,或到院備詢時明顯實問虛答、避重就輕逃避監督,黨團是為了保障國會議員行使質詢權,才提案增訂藐視國會罪。

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天邀朝野黨團協商國會改革事宜,但朝野談不到幾項條文就破裂,雙方歧見極大,民進黨與台聯黨團質疑,國親所提版本,很多是衝著綠營,只為綁綠軍的小腳。

朝野爭議最大的,包括國民黨團提案規定,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非經立院院會或各委員會之同意,無故不應立院或各委員會之邀請,或答詢時為虛偽陳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此藐視國會罪需立院告訴乃論。國民黨版並要求,受邀列席院會、委員會之政府人員,無正當理由而拒絕列席或為虛偽陳述者,與上述罰責相同。

至於抗拒國會行使調查權及聽證權的處罰規定,國親版本略有差別,國民黨版明定得經院會或委員會決議處以刑責或罰金,併移送監院;親民黨版則主張對失職的公務員移送司法機關、監察院處理。

此外,下屆監院人事同意權案的朝野攻防將先從修法展開,國民黨版主張變更同意權行使的「遊戲規則」,儘管藍軍維持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通過的同意門檻,但卻增訂高出席門檻,明定「行使同意權應有全體立委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並將原來的無記名投票改為「記名投票」。

民進黨團擔心,如此一來,只要擁有三分之一以上席次的國民黨團拒絕出席,就算監委被提名人可以獲得二分之一的票也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