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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教犯重操舊業 每月進貢警察萬餘元

【大紀元9月3日訊】廣州花都第一勞教所警察被指與解教犯勾結,藉由減期和提前解教,讓這些毒犯重操舊業,從中每月收到『進貢』萬餘元。

廣州第一勞教所二大隊指導員李國民,廣東清遠市人。被指常在花都各娛樂場出入,甚至上芙蓉度假村嫖妓,後發現是與一些從勞教所解教出來的人在一起。據悉,李國民因替這些偷搶犯與毒犯提前解教所以『關係良好』。

據了解這些偷搶犯與毒犯多是因為在獄中參與刑行法輪功學員而得到減期或提前解教。其中崔玉財、董志遠、崔永浩解教出來後重操舊業,每月可搞到數萬元。還曾多次跟人吹噓有靠山。據悉,每月進貢給警察就有萬餘元。(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