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集

余杰:我們的罪與愛——序北村《憤怒》

【大紀元9月21日訊】我不需要邪惡——我需要愛。人們以爲我是個邪惡的人。我不是。我愛每個人。我寫出了真實。我說出了真實。我不喜歡虛假,我需要善良,不要邪惡。我是愛。人們當我是個稻草人,因爲我戴一個我喜歡的小十字架。

——瓦•尼金斯基《尼金斯基手記》

《尼金斯基手記》是俄羅斯偉大的芭蕾舞演員、“舞蹈之神”瓦•尼金斯基在精神崩潰之前給人類的留言,如今已成爲一篇警醒人心的預言。當時,卻沒有人能夠理解尼金斯基的這番獨白。藝術與文學都是靈魂冒險的事業,汲汲于探究人類心靈深處的罪與愛的藝術與文學尤其如此。也許一部偉大的作品會讓它的作者走向毀滅,英國作家約•福爾斯說過:“一本嚴肅認真創作的小說,對作家的心靈也是嚴重的消耗,因爲這樣創作出來的世界,一定是從他頭腦的世界中揪下來的。像人這樣一個具有高度地區性的生物品種,這樣一再耗損秘密的自我,到頭來一定會遭受有如身受重創一般的影響。”當我讀完北村的長篇小說《憤怒》之後,作爲他的好朋友,不得不爲他的身體而擔心起來。

《憤怒》確實是一部嚴重損耗作家的身心的作品。在中國當代文學“義無反顧”地走向媚俗與媚權、走向娛樂與遊戲的時候,《憤怒》的出現具有標竿性的意義。從某種意義上說,它是一部挽回中國當代文學聲譽的優秀之作,也是一次向雨果的《悲慘世界》遙遠的致敬。正是通過這部作品,作家本人勇敢地站出來,申明我們的罪與我們的愛。作家所要捍衛的不是人的個性的相對價值,乃是其絕對價值——保衛每個給定的個體的絕對價值,它永遠也不能僅僅成爲手段,無論爲了什麽目的。

“惡”與“罪”

中國當代的作家們最缺乏的並不是所謂的“想象力”——現實生活中的罪惡早已超越了作家們的想象力。

在若干驚心動魄的新聞事件早已超過小說情節的今天,我們的作家都在寫些什麽呢?賈平凹在《廢都》中渲染士大夫頹廢而病態的情趣,王安憶在《長恨歌》中重現舊上海的風花雪月,莫言在《豐乳肥臀》中津津樂道不受理性制約的性欲,劉震雲在《手機》中展示如洪水般泛濫的謊言……這些作家似乎感覺到了當代人心靈的墮落。然而,遺憾的是,這些作品僅僅停留在對惡的白描上,甚至還陷入了對心靈墮落狀態的情不自禁的把玩。這些作家自身離“聖潔的生活”無比遙遠,面對罪惡亦無能爲力。在權力話語與商業話語的夾攻之中,“一線作家”們成爲有限度的經濟自由化政策的受益階層,他們愈發認爲托爾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宛如神話般遙不可及。當代文學不僅未能改善當下國人心靈墮落的趨勢,反而加快了其墮落的速度。由此,中國的當代文學只停留在與罪惡平行的可悲境地。

俄羅斯思想家羅贊諾夫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大法官”》一書中指出:“無論美的世界有多麽吸引人,還有某種比它更吸引人的東西:這就是人的心靈的墮落,生活的奇怪的不和諧,這種不和諧深刻地淹沒了生活中爲數不多的和諧的音符。人類幾千年的命運就發生在這個不和諧的各種形式之中。”《憤怒》是罕見的一部公開宣佈與“惡”和“罪”決裂的作品。是決裂,而非羞羞答答地冷嘲熱諷。如果說貫穿在北村此前作品(如《周漁的呼喊》、《玻璃》、《長征》等)中的是“愛情的虛妄與不可能”以及“人的自私與說謊”的主題,那麽在《憤怒》中北村則向我們尖銳地指證了時代的“惡”與“罪”——“指證”是當代作家們故意忘卻的一種職責。北村說,我們必須對當下的生活發言,通過我們的作品來發言。文學理應關注“受苦者”並探討“受苦者何以受苦”的命題。北村發現了“惡”與“罪”之間的因果聯繫——“惡”內在於我們而非外在於我們,“惡”來源於我們自身無法擺脫的罪性。

《憤怒》的前半部是對“惡”的集中揭示。主人公李百義來自社會最底層。他出生于一個困窘的農民家庭,“農民的孩子”在漢語裏面實在是一個過於平凡的辭彙,但這個辭彙對於一個又一個的生命來說究竟意味著什麽呢?“經常就睡在塵土飛揚的地上,像一具小屍首一樣。沒有尊嚴,沒有價值,自生自滅,沒人把我們當人。”患哮喘病失去勞動能力的父親,以向書記出賣肉體來換取兒女基本的生存物資的母親,土地被掠奪,尊嚴被踐踏……這一切,讓熱愛讀書、熱愛文化的李百義感到:再也不能這樣生活下去了。於是,他帶著妹妹來到城市,希望能過上嶄新的生活。

然而,城市並不接納他們。城市同樣是罪惡的淵藪。他們原本試圖依靠勞動獲取幸福,卻遭到了黑心的工廠老闆殘酷的壓榨和欺騙,他們如同包身工一般起早摸黑地勞動卻一無所有。妹妹被抓進收容站收後,居然被賣入了風塵。李百義瘋狂地尋找妹妹的下落,但妹妹剛剛獲救即被汽車撞死。苦難遠遠沒有結束:李百義與父親開始了漫漫的上訪之路,結果雙雙入獄,並招致非人的折磨。父親從此失蹤,生不見人,死不見鬼。李百義的經歷並非“偶然的悲劇”,北村從這個“小人物”的身上觸摸到了時代的脈搏。正如作家閻連科所說,沒有憤怒就沒有文學,北村與他的主人公一起憤怒了。

但是,一個更爲關鍵的問題是:“憤怒”之後,李百義以及許許多多與之同命運的人,會選擇一條什麽樣的生活道路呢?“憤怒”的一個直接結果便是“犯罪”。“憤怒”誘發了人天生的罪性,將隱在的“罪性”凸現爲顯在的“罪行”。

“臉色蒼白的罪犯”

“心靈的墮落”始於邪惡的肆無忌憚,始於巨大的悲傷、巨大的絕望,始於“自己對自己的生活基礎的否定裏的偉大感”。接下來,小說講述了一個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犯罪故事:在所有尋求正義的可能性被剝奪之後,李百義自己奮起捍衛正義。他殺死了那個將他父親虐待致死的警察,在處死此人前,還認真地起草了一份判決書,並鄭重地簽署了自己的名字。

從世俗層面看,李百義的行爲比《罪與罰》中的大學生拉斯科爾尼柯夫更“接近”正義:拉斯科爾尼柯夫殺死的是一個跟他無冤無仇的放高利貸的老太婆,而李百義處死的是一個殘酷、貪婪、道德全然敗壞的警察和殺父仇人。

但是,從精神層面看,他們卻有著驚人的相似性:他們都是獨自作出決定,斷然中止了“壞人”的生命權利。他們如同尼采在《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中所說的“臉色蒼白的罪犯”,一方面站在祭師和法官面前理直氣壯地爲自己辯護:“可你們的善對我算什麽呢?”另一方面一旦觀念變成了行動,卻又因心靈的折磨而“臉色煞白”。

在完成“個人的審判”之後,李百義遠走他鄉,經商致富,搖身一變成爲一位品格無可挑剔的慈善家。他對自己的生活如同中世紀的苦行僧一般苛刻,卻視錢財若糞土。他企圖通過自己的奉獻和舍己來克服罪的折磨,他也終於成爲當地官員敬重、百姓愛戴的“聖人”。李百義似乎成功了,但他最終還是失敗了。

人不能因行稱義。無論李百義怎麽做,殺人的罪孽都無法抹去。最後,李百義坦然地接受了養女爲他安排道路——被捕歸案。在被捕的那一瞬間,他的臉上綻放出極其燦爛的笑容。警察和媒體都難以理解這笑容的意義。這是李百義留給自己的命運,他在法庭上勸說那些試圖救他的百姓時說道:“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完全的好人,連一個都沒有,我們是罪人。”因爲每一個人都是罪人,所以沒有一個人可以審判別人。當李百義認識到這一真理的時候,他像回家一樣回到了闊別十年的法庭,以及審判之後的監獄。

這不是一樁普通的刑事案件。李百義是罪犯,更是哲學家。他以犯殺人罪這種極端的形式,向我們提出了如下的“天問”:何謂正義?人如何去追求正義?在這個世界上是否可能實現正義?這些問題類同於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馬佐夫兄弟》中的追問:“在大地上我是誰?這個大地又是什麽?我和其他人所做的一切是爲了什麽?”

在法庭上,人性最深刻的秘密被揭示出來,人性及其絕對不可侵犯性的偉大而神聖的規律被揭示出來——受苦者與施虐者之間並沒有本質的不同。這是一個讓人感到揪心的事實。李百義沒有爲自己辯護,而是講述了這樣的一個故事:他剛從工廠被趕出來沒飯吃的時候,與民工們一起到公路上。有人將燒熱的瀝青倒在公路下坡的轉彎處,一輛客車翻轉了,車上的人有死有傷,民工們爭先恐後地沖上去搶錢。李百義當衆懺悔說:“我沒搶錢,但我妒忌了,我是搶劫者中的一個,可能我只是一個旁觀者,但我參與了。我原先以爲,窮人才是正直的,現在我覺得不管我是窮人還是富人,不管你是掌權者還是一般老百姓,這地上沒有一個好人……”由此可見,這個時代所有的罪行,我們都是參與者——旁觀也是另一種形式的參與。李百義在法庭上的演講超越了中國文化傳統中針尖對麥芒的善惡二元論。在孔子看來,人人皆可成聖賢;在耶穌眼中,人人皆不能成聖賢。前者造就出了中國的“自義”文化,後者生髮出了西方的“懺悔”精神。正是基於耶穌的原則,沒有人聲稱自己能夠代表上帝施行公義,沒有一個人可以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命。

“愛”與“拯救”

李百義是一個經歷罪惡、參與罪惡、摒棄罪惡的“罪人”,他最後的選擇是通過愛獲得救贖。

“既然有怎麽美麗的世界,爲什麽沒有美麗的人生呢?”這是李百義的法庭上的追問。在此背景下,當年與李百義一樣劫富濟貧的“戰友”張德彪和老六,選擇了各自不同的人生道路:張德彪信奉“以惡抗惡”的邏輯,不僅劫掠貪官污吏,還對普通民衆施以毒手,在製造若干滅門慘案之後,終於被捕伏法;老六則屈服於“近墨者黑”的“潛規則”,成爲一個放棄善惡判斷的奸商。這兩條都是不歸路。

惟有李百義的道路是一條真正的拯救之路,他由拉斯科爾尼柯(《罪與罰》)走向梅什金公爵(《白癡》),由聶赫留朵夫(《復活》)走向冉阿讓(《悲慘世界》)。這一艱難的歷程說明,愛比憤怒更加恒久,愛比恨更具有力量,愛是改變中國的唯一可能性。小說中最具戲劇性的一幕是負責抓捕李百義的警長孫民的劇變:當年孫民參與了對李百義父親的毆打,儘管他施加的不是致命的打擊。當他面對平靜地承擔罪孽的李百義的時候,他的良心開始隱隱作痛。“指出真相,就得平安。說謊,就受捆綁。”已經升任省看守所所長的孫民,像一個痛苦的囚犯;而在牢房中的李百義,卻像一個自由人。如同無法面對冉阿讓人性的光芒而投水自殺的警長沙威,孫民以把自己送進監獄來的行動來獲得與李百義一樣的自由。李百義改變了孫民的生命,如羅贊諾夫所說:“任何一個先知也不能把荒漠上的沙子變成敏感的聽衆。但在歷史的無邊無際的平原上,沙子不能永遠在那裏停留,——那時就會出現他的收穫。”這是從哪里來的力量呢?

一個生命可以改變一個生命,而其中的紐帶就是愛。甘地說過:“如果印度的每一個基督徒都活出基督來,那麽印度就不會有印度教徒了。”李百義是殺人犯,是罪人中的罪魁,卻蒙恩典、被揀選,從而成爲世上的光、世上的鹽。李百義沒有革命的激情,也沒有烏托邦的幻想,而是用愛在自己的身邊鍛造了一個奇異的磁場,從官員到囚徒,從警察到商人,都受到他的光照。北村所面對的當代文化宛如一片乾涸的荒漠,靠他孤身一人的能力無法孕育出像《悲慘世界》那樣偉大的作品來。但是,在《憤怒》中畢竟出現了李百義這樣一位力圖“明光照耀”的人物,李百義歸屬于冉阿讓這一人物譜系。他們都是在教堂裏聆聽到了福音真理,從而脫胎換骨、洗心革面。他們沒有被邪惡所擊垮,也沒有被黑暗所淹沒。相反,在彎曲背謬的世界上,他們以失敗者的名義證實了人性崇高的存在。在此意義上,北村默默地爲當代文學增添了某種特殊的質素。

“以暴易暴、以惡制惡”的中國歷史,在此有了轉折的可能。愛從這裏開始,自由從這裏開始,寬容從這裏開始,救贖也從這裏開始,如羅贊諾夫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大法官”》一書的結語中所說:

人的漂泊就從那裏開始。《宗教大法官的傳說》自身——是他的這個痛苦的哭泣,因爲他失去了貞潔,被上帝遺棄,他突然明白了,現在完全是孤獨一人,只有自己的弱點,自己的罪,在自己的心靈上還有光明與黑暗的鬥爭。

克服這個黑暗,幫助這個光明——這就是人在自己人間旅途中所能做的一切,是他應該做的一切,以便安慰自己驚慌的良心,這良心如此地沈重,如此地病態,它已經無法再忍受自己的痛苦了。清楚地認識,這光明是從哪里來,這黑暗是從哪里來,這最能用希望鞏固人,因爲他並不是注定要永遠成爲光明與黑暗鬥爭的場所。

在我看來,《憤怒》終結了北村此前的創作,《憤怒》也開啓了北村此後的創作。他走到了一個新的十字路口。《聖經》中說:“生命在他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約翰福音》一章四至五節)北村在譴責黑暗的同時,還以更大的熱情來呼喚光明。是的,“克服這個黑暗”和“幫助這個光明”的戰鬥才剛剛開始。讓我們一起爲之祈禱。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日

──轉自《觀察》(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