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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建元:服務學習的價值

【大紀元9月20日訊】因為報告的時間太短,導致李燕美組長論文中許多精彩部分未能在口頭呈現,很可惜。就論文本身來講,這是一份針對中國文化大學同濟社就台北市華興中學實施課業輔導的個案進行深入訪談的質化研究。我覺得這是一篇相當成功的個案研究,理論鋪陳與事實現象的陳述與分析部分都非常詳實。

就我在服務的學校裡與學生接觸的感覺,學生花在打工的時間很多,這受到資本主義社會商品化的消費型態影響很大,學生反而主要在打工和消費中獲取成就,導致服務學習受到嚴重的忽略。別說服務性社團,一般社團的經營也都面臨這樣的狀況,甚至連課堂裡的教學活動也都受到影響。所以本文所指出服務性社團經營上存在的「社團招新不足、缺乏專業的指導老師、參與服務的人數銳減、受服務機構尋求不易,受服務者人數明顯減少等挑戰」等問題,不是單一的現象,而是當今社會與校園內部的普遍問題,如何克服,是值得我們大家一起來思考的。

從華興中學的個案當中,我們很清楚地看到,就華興中學來說,它的好處在於不需要花很多的錢,便可找到大學生來做課業輔導的服務,但大學生經由課業輔導涉入學生的管教,也帶給學校若干困擾。中學生個人的學習成效無法立即顯現,可能也和接受輔導的中學生原本學習動機就不強有關,輔導內容如果沒有辦法直接針對學習動機的改善,而只是陪中學生讀書、寫作業,課業輔導的成效不彰是可以想見的,何況,這其中還牽涉到家長和學校的不同期待。最後收穫最多的是誰,反而是這些參與課業輔導的大學生。我們從本文的訪談當中可以看到大學生有很多心得和人生體驗。可是李組長也指出來,互惠是服務學習的基本原則

,如何達成互惠,則要通過服務者與被服務者的協同合作、共同制訂與執行服務學習方案方有以致之,但在本文的個案中,被服務的對象,中學生的意見卻沒有受到重視,這當然和學校與家長的某種父權觀念有關。對於這部分的檢討,我認為可以更加強些,不要讓一般人對服務學習的參與者產生誤解,以為是在做慈善事業、做功德,不是的,這是一種互惠的事業,雙方一定要有追求收益的動機,這是很重要的。所以怎麼樣提供參與服務學習的同學擁有可以取代金錢利益的價值,又有什麼價值可以超越課業上的分數,讓被服務者參與的動機加大,這都是在新時代裡可以考慮的議題。作者提到大學生獲利最多的,包括為了服務而服務、有規定的服務學分、是規定的必修科目或是實習、或是為了經費補助、促進社團的發展、累積個人的經驗和自我成長等等,我覺得讓服務學習的價值超越金錢,但又有金錢的價值蘊涵其中,可能是最好的,就像學習服務學分的承認或資歷的認證,這在他們日後的生涯發展中,都可以轉化為競爭的優勢條件,而這也才可以成為資本主義社會的商品邏輯下鼓勵學生不去打工而來服務學習的誘因。所以我建議可以將之擴大為一種課程,而這在社會工作的領域則早已經在實施了,我們則進一步推廣為通識課程。

另外一點,服務學習的重點之一是學習,讓我比較好奇的是,中國文化大學同濟社的同學,在服務的過程當中,大學裡的專業訓練,被運用的程度是怎樣?既然強調是一種學習,學校裡面所學到的理論是否能適當地反映在服務過程當中,或者把這些參與經驗拿到專業知識的學習當中去尋求某種程度的印證,是這個研究下一步所值得思考的問題,也許可以證成將社團活動進一步和通識教育連結的可能性。

最後論文引用了許多質性研究的書本,在頁數上面沒有進一步的說明,使我在追蹤資料和延伸閱讀上很不方便,希望這部分作者可以再做進一步的修正。

(本文為作者曾建元係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暨經營管理研究所公共管理組助理教授,世新大學法律學暨國立新竹師範學院職業繼續教育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中華學生社團教育學會理事及台灣智庫法政部副主任。本文係作者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四日在台北市東吳大學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假外雙溪校區主辦之二零零四《自強隧道論壇──學生事務與社團輔導》學術研討會上,就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學生事務碩士專班研究生李燕美發表論文〈華岡同濟社服務學習方案實施初探──從大學社團與社區機構互動觀點分析〉所做之評論)

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日十一時(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