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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苗:國有資產流失是一個憲政問題

【大紀元9月19日訊】序言:經濟的還是政治的?

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是一個純粹的經濟問題嘛?就由經濟學家說了算?

經濟學歸結到底還是政治的,亞丹.斯密和韋伯都這樣說。很多經濟學家晚年就從經濟學走向了憲政,例如哈耶克。二十來年關於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經濟學思考,至少在基礎理論方面,似乎沒有達到極限。

經濟學從羅馬的家政經濟那裏開始脫離家庭,逐漸進入中世紀的城市。羅馬是城邦,政治國家和市民社會合二為一。近代以來市民社會與國家分離開來,經濟學於是留在市民社會,但是忘記其政治性。中國當代經濟學是從馬克思政治經濟學庇護下長大的,可不能忘了本,將“政治”的痕迹打磨除去。

從西方引進的經濟學當面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時,忘了一個沈重的歷史背景。這個歷史背景就是國有資產的政治性,經濟學家就像國有企業打發銀行債務那樣輕易打發了。這種沈重的包袱對於那種市民社會的經濟學來說是,是無能為力的,所以偷偷摸摸就扔了。

在過去幾十年時光中,人類有一些返古現象。公有制就是其中一種。毛澤東秉持作為取消權利和財富分配差異的結果,即平均主義的結果觀。這種更大規模、更激進的分配平等化,必然訴求於建立一種新的政治經濟制度。政治國家將市民社會吸納,形成一個總體性國家,這時候經濟成為政治的男仆。既然國有資產的形成之初就是政治的,即使它違背人性不長久,肯定要被私有制打敗,但是當如何面對公有制轉向私有制時,它就不是政治問題了?就憑著經濟學家說說就可以了?

二、歷史的承諾

朗咸平把匕首和標槍投擲向國有企業企業家,指責IBO是搶奪國有資產。張維迎提出了抗辨意見:第一,企業家對社會的貢獻是不是應該是現在個人財富上;第二,企業家在實現個人財富的同時使社會財富增長,對此應該受到批評,還是應該尊重。

我在這裏想把這個話題引到國有資產開始形成之時,來考察一下,是否有事先的契約安排來回答這個問題。

公有制不僅僅是抽象的所有權,如果落實於每一個公民來說,在客觀上必須有某種權益。我們可以看到,公民對公有資產享有一種廣泛的、平等的、無償的分配的權益。這種權益與民法規定的公民的權利能力,在公民誕生的時候一起賦予。公民獲得這種權益無需支付任何費用。僅僅在少數有限和極端的情況下,例如犯罪,社會才對該權益予以限制或剝奪。這種權益是平等的,甚至不惜以公正為代價和自由為代價,不計較貢獻統一地對待。與無限公司的股權比較起來,這種權益是不可轉讓性和不可分割的。權益的擁有者公民,不管是為了獲得額外的助益,還是得到金錢或財物,都不能將這種權益讓渡他人。所有人都對公有的資本擁有這種抽象的權益,但是無法實現任何一個公民有分別的要求。

由於公有資本不能被劃分,而且個人公民擁有的權益無法轉讓他人,因此必須通過政治過程而不是市場安排公共利益的提供。為了使通過政治過程安排公共利益的提供保持公正性,毛澤東必須對公民有個承諾,這個承諾就是管理國有資產的那些革命領導幹部,不論他們是誰,這些人不能因為其政治優勢而攫取財產或從中獲得過分的利益,而只能通過無私為人們服務,得益、謀利,只能在服務的同時獲得用於維繫其生活的工資。

也就是說,國有企業企業家背負著一個歷史的承諾,不能因為自己的智力或其他能力而獲得額外的報酬。這與羅爾斯認為應該將超出普通人的智慧貢獻給集體共用差不多。拿委託關係來說明,也就是在國有資產形成之初,國有企業企業家和全國公民之間訂立了這樣一種委託關係:全國公民將國有資產交給他們管理,他們從中獲得的報酬是維繫自己的生活的工資,此外不能有其他收益。

毛澤東時代國有企業企業家可能確實履行著或履行過這個承諾。任何人都不可能長時期高蹈於那無私和愛的理想,當奉獻激情退潮的時候,物質需求便是橫亙於每一個人心上的難題,因此貪污腐化就開始露出海面。國有企業企業家不可能有豐厚的薪水豐厚,而只能或多或少地從貪污、受賄來解決問題,此類行為雖遭到明文禁止,但卻為社會潛規則默認。國有企業企業家普遍抱怨報酬低下說明這個承諾已經接近於虛無了,現在通過IBO等大規模提高收益更是對歷史承諾的背叛。

朗咸平的解決方案是停止國有資產改革,看起來有點技窮,但是為什麽會得到網民的擁護,這不僅僅是仇恨社會不公,仇恨國有資產流失。在這些仇恨的背後,是關於共產主義平等的記憶,這種沈澱的每一人血液之中的歷史記憶是民衆判斷社會不公的根據,以及仇恨的源泉。 國有資產流失引起的社會問題,很像人類社會剛開始有私有制一樣,我擔心可能會造成未來中國二、三百年的社會動蕩,因為私有制出現時也是這樣。

張維迎的辯解是屬於市民社會的經濟學家的,如果是在一個成熟的市場經濟之中,我不敢有多大異議。但是國有企業企業家獲得的個人財富主要不是從市場中獲得的,而是行政壟斷獲得的。長期以來經濟資源掌握在政治手中,現在也尚未改變這個局面,那麽張維迎的辯解不是不合時宜,就是成了利益集團的代言人。

經濟學家陷入“朗旋風”,是在作制度建構的努力。可是國有企業企業家的提出IBO,是受欲望驅動的,他們的話是:我們要,所以我們應該。而制度建構不可能建立在欲望的基礎上, 而必須建立在理性、公平和正義的基礎上。不是通過民主和程式正義的制度,很難是良好的制度。 民主和程式正義確實會加大成本,減緩改革的速度。或許有人認為這樣子趕不上國有資產虧損的腳步,所以不能講民主和程式正義,但是可以已有的和將來發生的事情,可以證明,不講民主和程式正義導致的社會矛盾、動亂和革命,將是不可承受的。

三 憲政問題

鄧小平提出經濟發展的目標在於全民共同富裕,如今這個目標不再高懸於天空之中,而是搖搖欲墜。只是致力於發展國家經濟,而對如何讓國家經濟的發展成果最終落實於每一個個人缺乏可靠的,明確的方案,這足以使目標墜落。沒有實現明確的契約安排,模糊的方案不能避免經濟發展只受益於特權階層的情形。烏托邦夢想幻滅的人們可以認為,從內部產生的蛀蟲國有企業企業家已經侵蝕了絕大部分奮鬥的成果。如果社會存在大規模超出道德底線的不公平現象,可以說,幾十年來的奮鬥,不過是黃梁一夢,轉頭已空。

卡爾.施密特說,一切嚴重的社會對立都不可能通過經濟手段來解決。 其實最佳的選擇方案在孫中山那裏已經給出,那就是憲政。只有憲政,才能使建國後五十來年共同奮鬥的結果,例如國有資產及其增值部分,不流失於特權階層個人私囊,而能夠公平和準確的讓每一個公民受益。

國有資產流失以及引起的社會公正問題,不可能不是政治問題。人們不會將現階段的貧富分化看作是市場經濟的後果,而只會看作特權的後果。英國歷史學家瓊斯在《憲章運動反思》中記載了19世紀30年代到40年代的英國憲章運動把罪惡和貧窮歸罪於政治的普遍看法。瓊斯說,財富的生產者認為,因為腐敗和非代議制俄政治體系,他們被剝奪了勞動果實。激進派的憲章派奧布萊恩說,正是因為你無代表權,你才沒有財產,因而你的貧困是你無代表權的結果。相反,如果放開言論自由和政治自由,在目前政治還是決定經濟資源的局面下,通過公衆輿論和結社,才可能通過博弈形成各方面各階層基本能接受的格局。沒有政治自由、和言論自由,不可能與國有企業企業家階層對抗,這樣國有資產就是國有企業企業家刀板上的魚肉。

經濟發展能否改善政治,雅丹.斯密並不抱有多大希望。斯密相信無視政治環境的改善,不可能取得經濟的長足發展。這一點,與鄧小平看法差不多。

──轉自《新世紀》(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