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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釀災 檢方追查刑責

【大紀元8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殷偵維╱三重報導〕為了追查台北縣三重市淹大水的真正原因,台灣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金聰昨天三度前往同安抽水站了解捷運箱涵施工細節,包商坦承大水確實是從淡水河由外往內向箱涵灌進,導致封水牆破裂。王金聰說,如果涉及人為疏失,將朝公共危險罪的決水罪偵辦。

王金聰除了當場要求土木技師公會人員鑑定封水牆耐水衝擊的強度,也要求將箱涵內所清出的東西全程錄影,以釐清責任歸屬。至於偵辦層級是否涉及負有督導責任的台北市捷運局官員,王金聰表示,等待鑑定報告出爐後再說。

昨天的勘查過程中,包商向檢察官坦承,大水確實是由箱涵缺口所進,但關鍵在於被大水灌破的封水牆,早在去年便已完工,當時是為了捷運施工便利所開挖的「臨時」封水牆,並無按圖施工問題,真正的封水牆施工圖,是在今年六月才出爐。

在場的包商也向檢察官表示,過去「臨時」封水牆也是只有在下方與箱涵缺口以鋼筋搭接,而且經過其他颱風及每月兩次大潮的考驗。

這次遭大水所衝破,是否涉及施工或設計的問題及其他因素,還有待土木技師公會一週內的鑑定報告出爐才能確定。

主任檢察官王金聰語帶保留地表示,除非確定捷運箱涵施工問題導致淹水,才會依刑法第一百八十條因決水而導致公共危險來偵辦相關人員疏失,至於後續的民事賠償部分,由於涉及層面廣泛,更是棘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