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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停車難」 專家建議自備車位才發牌照

【大紀元7月26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6日電)上海市停車位缺口高達一百多萬個,路邊非停車區域經常停滿了車輛,造成交通堵塞,而停車場裡卻空空如也,虧損嚴重。對此,上海市政府計劃調整停車收費標準,提高部分路段停車收費。學者建議實施「自備車位」制度,有車位才發給牌照。

青年報引述上海市交管部門的統計指出,目前上海市擁有一百七十萬部車輛,而現有停車位只有六十萬個左右。這意味著,一個車位要供三輛車使用。而其中公共停車泊位還不到二十萬個,一個車位甚至要供十輛車使用,這還不包括日益增多的使用外地車牌的上海車。

比照國外大城市的經驗,公共停車位與車輛總數的比例應達到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基本停車位要達到一車一位,才能緩解城市「停車難」。目前上海市的停車位擁有數,明顯落後於國外大城市。

在停車位嚴重不足的情況下,上海市民營停車場卻經常空空如也,部分停車場每年虧損多達一百餘萬元。報導指出,造成這種怪異現象的原因主要是民營停車位收費太貴、服務欠佳、空氣污染嚴重,再加上多數停車場位於地下樓層,使得許多車主找不到路、備感不便。

路邊停車雖然方便車主,但是佔用公共區域,損失的是社會利益。按照上海市停車承受能力計算,上海市政府每年為路邊停車位花費的養路費就高達數百萬元。

上海城市綜合交通規劃研究所的交通專家陸錫明表示,「停車難」是大城市病,具體表現在五個方面:自備車位不足,侵佔其他用地;配建停車位不足,大量挪為它用;公共停車場缺乏,使用率很低;路邊停車有增無減,影響交通;公交營運過程中車輛停放矛盾突出。

要解決這個五個問題,除了考慮經濟槓桿原理予以調節,還可以借鑒日本等國家經驗,實施「購車者自備車位」法規。規定每部車輛必須在住宅(單位所在地)五百公尺至兩公里範圍內確保一個自備車位,車位在形式上並不規定自建或租用。亦即要求所有車輛擁有者,必須提供汽車停放場地的有效證明後,方可申請牌照。

此外,還要適當提高車位密度,在建設新停車場時考慮加大高科技含量的多層停設施建設;適當推出對停車場建設和經營的照顧政策,以刺激新停車場的增建。

陸錫明還建議,交管部門必須加大對路邊車輛亂停放的嚴格處罰,藉此緩解交通擁堵。有關部門也可以考慮在「上海市機動車停車指南」的基礎上,出版新的上海市停車地圖,表明停車場的具體位置、收費、車位數量,甚至可以推出「車位預訂辦法」,方便車主停放。

目前,上海市「停車場(庫)管理辦法(草案)」已經在政府網上公開徵詢意見,年內將遞交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規定:停車收費根據不同性質、不同類型的停車場(庫)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市場調節價,這顯示部分路段可能會調高停車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