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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姍娜:請留給我們哪怕是那麼一絲絲的權利

【大紀元7月11日訊】我丈夫徐永海被抓到的近8個月以來,我沒有享受到一點點、一絲絲的公民權利。

首先,我的知情權被取消了。至今,我仍然不知道丈夫被關押的理由,也無法確定他被關押的地點。因為,我曾經打電話去問先前我給他送過東西的看守所,被告以基於紀律不能吐露他還在不在那裡。)

第二,我旁聽的權利被強制取消了。身為徐永海的合法妻子,我被拒絕參加他的庭審,連法院都不讓我去。(經過一番的鬥爭,也只能由兩位警察和我上級領導陪我到他被庭審的城市。)

第三,我的人身自由被警察嚴重限制了。在“6.4”期間,警察將我帶走、軟禁。其實,89年時我只有9歲。難道連9歲的孩子都已成為「動亂」的「暴徒」了嗎?

第四,我工作的權利被剝奪了。在我被強行無理帶走的期間,單位因我沒去上班,扣了我的工資。

第五,我的隱私權永遠失去了。我接到的每一封電子郵件都被打開過。我的電話經常被人用高科技,弄成空號。

總之,我沒有享受到任何一點點、一絲絲應有的公民權利。從去年11月丈夫被抓到現在,我沒有得到有關他的任何應有的法律手續﹕沒有傳喚證、沒有拘捕證、沒有起訴書。他的一審已過了將近4個月,到現在還是不判、不審、不放,就這麼無限期地壓著。

為了表示我的不滿、和願望,我寫了一首小詩──《祈求》﹕

        我祈求法律健全,法官公正

        我祈求警察不再是機器

        我祈求正義不再受打壓、信仰能夠自由

        我祈求同情心

         讓夫妻團聚

         不再忍受分離、能夠長相守

        我祈求言論真的能自由

         讓每個人都有說話的權利

         而不是今天抓人,明天還抓人

        我祈求人權得到保障

         沒人駕御憲法之上

         去踐踏法律的神聖

        我祈求

         總有一天再沒有人

         像我作這樣的祈求!(2004.7.5)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