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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海:中國工資制度改革 首先要砍掉中共的工資

--論中國工資制度是全世界最黑暗的(下篇)

【大紀元6月3日訊】上篇論述了國內勞動者的全世界最低水平的低工資是被人為壓低的,中篇論述了國內工資制度的黑暗根源在於全民全社會的財富被一黨私有化,最後要論述中國的工資制度怎樣改?

第一、制定工資保障福利法,首先從公務員工資系列中刪掉中共幹部。

建國了55年,至今沒有一部工資保障福利法,是完全不正常的,只能說明這個國家完全不把勞動者放在眼裡。真正為人民的國家,應為勞動者制定一個保證其工資水平能與時俱進、能保障醫療養老、能給其及家人增加福利的工資保障福利法。法律應明確規定,工資應包含生活費、住房補貼、教育醫療養老等部份,而不能像中共那樣,工資只計餬口那一小部份。在此,我建議,應首先砍掉中共的公務員工資!

眾所周知,中共幹部是搞黨務的,是為中共效力的,不是搞國家公務的。所以,其工資應由中共自己負責,不應由政府買單。所以,首先要從國家公務員工資系列中全部砍掉中共的工資!而節省下的這部份錢,正好可給已到退休年齡的全國老年的農民(包括城市裡沒有退休金的老人)發放養老金!每當我看到,農村裡那些六、七十歲以上的老人,尚需可憐巴巴地勞作,才能混上一口飯吃,心裏總是無比地悲哀!

我在另一篇文章《人間官員多不安寧,中共吃皇糧無理由》已論述過,全世界沒有?個國家沒有一個政府要養活執政黨及黨干!中國的憲法、勞動法等法律,至今也沒有任何一條有關中共或民主黨派幹部附屬於政府公務員的規定!所以,中國政府紿中共全黨幹部發工資,使全國的公務員工資負擔增加了近一倍,是違法的、毫無理由的。

中共幹部佔用了國家公務員的工資,不僅使中共全黨幹部官僚化,而且使現代中國的官民比例大大超過了歷朝歷代和全世界任何國家,是對國內帶動人民最沉重的壓迫與剝削!

自從人類社會出現政黨這玩意兒,搞政治玩政治的均說是為人民謀福利?連資產階級政黨的政客也是掏自己的錢在玩政治,而中共卻敢厚著臉皮拿國家人民的錢在玩政治,大大加重了勞動者的負擔,這不是全世界最黑暗的政黨嗎?

中國的工資法應明確規定,任何黨派均不得以其「黨中央文件」干涉或代替中國的工資制度!今後任何黨派幹部不准拿國家的工資!

第二、大幅提高勞動者的工資,實行高工資制

中國當權者長期故意壓低勞動者的工資,又從來不作任何解釋,僅鄧小人說過一句話「我國實行低工資制」,似乎全世界的工資制度有高、低工資制之分?低工資也屬正常的工資制度?這是一句騙人的鬼話!

工資高,當然好!工資低,當然不好!凡是工資高的國家,勞動者的生活才會好。凡是工資低的地方,勞動者的生活水平均差很多。

所以,低工資,從來就不是正常的工資制,尤其是全世界現代國家大多數均是高工資的情況下,中國的低工資更顯出其落後與反動性!

在全世界現代大多數國家的勞動者月工資水平已提高到人均千元美元以上的時候,仍讓中國勞動者每月低於百美元的極低工資,是對中國勞動者的野蠻剝削!

另一方面,工資起碼要保證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即包括衣食住行和醫療教育養老等。而中國的低工資僅能讓勞動者餬口而已,完全無力購買其他日用品,更不用說解決住房、孩子上學、醫療養老等基本民生問題。

例如,50-80年代,一個幹了幾十年的固定2級工,月工資僅是40元;而一塊普通的上海牌手錶賣價高達180元,相當於4個多月的工資總額。這麼高的物價、這麼低的工資,使中國勞動者連個普通手錶也戴不起。這樣極端的窮相,實在讓中國勞動者丟盡了臉,實在讓全世界都看不起!

又例如,目前在北京工資等於香港工資的十分之一的情況下,北京住房價格也達到了香港的每平方一萬港元的樓價!國內的這種低工資不是太荒唐的低嗎?

在物價太高而工資仍低的情況下,中國的所謂低工資制完全是壓迫與剝削勞動者的藉口!所以,在與全世界大多數國家工資水平差距太大的情況下,中國正常的工資制度只能採用唯?方案:徹底拋棄所謂低工資制,大幅提高工資。工資與時俱進,這才是正常的。

第三、中共很多有關人民基本權利的法律規定均採取「買空賣空」的手段,例如言論自由、人權等,字面上是有的,卻毫無具體內容,也沒有違反該法的具體處罰措施與規定,使人民的基本權利的有關法律規定長期成了一句空話。所以,中國的工資法應對如下問題作出具體規定:

1、全國工資總額應占GDP多大比例?例如說,這個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四十?即現在的工資起碼要翻上三倍!約等於港台工資的百分之四十?

2、最低工資應包括生活費、住房補貼、醫療教育養老等部份,不能只計算餬口這一個部份。

3、由於中國已進入老年社會,已出現「國未富、民先老的」的社會危機,應加大工資中的養老金額,建立全國養老(包括農民)保障體系。

4、應建立公務員、事業單位的工資評定與晉升的公開、公平、公正的工資制度,並建立一整套正常的程序與監督機制。決不能讓中共一黨一官就能定某個人的工資級別、「黨支委討論通過」的黑箱操作等黑暗再繼續下去!

5、法律應限制官員的最高工資,應限制官員的公房、公車、公款吃喝旅遊等消費!,或全部取消?

6、應具體規定違反工資法的法律責任,怎樣的情節該判幾年刑?應寫進刑法。

全世界同在一片藍天下,為甚麼中國勞動者「工資這邊獨低」?

50-80年代,其他國家的勞動者能買住房能裝家用電話,為甚麼中國的勞動者連塊上海牌普通手錶也買不起?為甚麼至今中國勞動者仍是買不起一套住房?

結論:中國勞動者被壓迫與剝削已久矣,該改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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