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公安越境辦案再度引起香港公眾關注

【大紀元6月23日訊】(自由亞洲電台報導) 上週香港警察於港島摩星嶺,帶走七名自稱公安並持有“人民警察證”的內地男子。這七名男子懷疑意圖在港違規執法,令香港人再度關注中國公安機關會否漠視一國兩制,違規越境查案的問題。

內地公安的越境辦案問題,在一九九五年蘇志一案後,受到香港市民廣泛關注。中國廣東省肇慶公安局,為了偵破蘇志一案,多次將蘇志一的女兒押回香港,並對蘇志一的寓所作出搜查。

在蘇志一案後,中國公安當局三令五申,不准許內地公安越境辦案。中央政府與香港政府,於一九九八年簽訂協議,表明中國公安只能經批准後,在香港警務人員陪同下,才能在港執法。

而這次摩星嶺公安被捕事件發生後,香港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亦發表了聲明,表明香港政府不容忍有公安在香港執法。就連董建華,也表明不容忍這事件發生。不過,有些地方公安急於破案,仍不惜持旅行證件來港查案,漠視了中央政府的指令。

立法會民主黨籍議員,亦是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律師,在接受本台專訪時表示,內地公安不惜違法來港執法是魯莽行為,而他們來港執法的原因有很多,急於求成有之,為了領功,甚至為了金錢,都是內地公安違法來港辦案的誘因。他說: 只不過有人為了種種原因,心急也說不定,或者金錢的誘因,甚至領功,做了魯莽的事。

他認為要解決內地公安違規執法的問題,中央政府就要採取行動,向地方政府傳達清晰的訊息,嚴懲這些違例的公安,這樣才可以讓這問題得以解決。因為中國幅員廣大,各地有數之不盡大大小小的公安機關,有關方面要做好有關的監察工作並不容易。他說:中國這麼大,有那麼多大大小小地方部委的執法機關,事實上相當之難做好監察功夫。只能夠透過嚴令,告訴地方公安機關若然犯法,那會有嚴重後果,他們才不會再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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