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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輿論使移民官員重新檢討入籍政策

【大紀元6月1日訊】(大紀元記者秦飛編譯報道)在西雅圖郵報5月19日報道了有關南韓移民李基初(Kichul Lee)和其他五位原告的公民歸化集體訴訟案之后,該服務處在西雅圖地區的主管昨天說,該處已開始對他們的公民申請進行重新審核。

報道說﹐西雅圖公民歸化与移民服務處拒絕了李的公民申請,因為他曾有一個輕微的違反魚類和獵物法的行為,顯然這足以證明他不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在上星期的報道之前,李的最初申請和上訴都被拒絕了。另外几位原告也因類似的違法行為而被拒或申請被長期擱置。

李的律師鮑勃.基波斯(Bob Gibbs)和克里斯.斯特朗(Chris Strawn)認為,移民服務處要求申請人具有完美的道德品質,這一標准遠遠超出了法律所要求的良好的道德品質。

西雅圖公民歸化与移民服務處正在重新考慮它用以衡量移民是否具有成為美國公民所必須的“良好道德品質”的標准。該服務處在西雅圖地區的主管鮑勃.奧金(Bob Okin)昨天說,“這個報道引起了我的興趣。我們正在重新審理報道中所提及的案例。如果我們犯了錯,我們會更正。如果沒有犯錯,我們仍將維持原來的決定。” 

原告中兩位名叫哈里馬.埃爾.瑪馬(Halima Al Mamar)和那戈翰姆.埃爾.米納( Nagham Al Menar)的伊拉克移民已被批准入籍,但瑪馬的申請被擱置了將近兩年半,而米納從2003年2月起就一直在等待了。

在昨天留完手指印后,李說他仍然是充滿希望的。“我的案例比較久,”李說。“但我對最終能夠成為美國公民表示樂觀。”

移民服務處說他可以在明年重新申請。一般說來,移民因輕微的違法行為導致的入籍申請被拒,如在其后五年內一直保持良好的表現,其申請可以被重新考慮。

重新審理這些案例“表明了移民服務處過于重視輕微的拘留和罰款,而不重視申請人的實際品質。” 斯特朗說。“很多時候他們超出了國會制定的法律。”

斯特朗稱這种重新審理案例的新舉措為“重要而又積極的一步。”另外他補充說,“這并沒有解決這一體系中所存在的問題。”這一訴訟案指稱有近三千名的申請被長期拖延或拒絕了。“潛在的問題仍然存在,” 斯特朗說。“這項集體訴訟案也是為了其他几千名處境相同的申請人,以使他們的案例也能得到同樣程度的重視。”

斯特朗說,對移民服務處來說,李的案例在兩次被拒后重新再審是不尋常的。“這讓移民服務處難堪了。”他說,“一位對社區負責的人,一位父親,一位毫無疑問具有良好品德的人,僅僅因為一個小小的錯誤就被拒絕入籍了。”他認為,如不是因為公開報道的壓力和法律訴訟,移民服務處不可能重新審理那些已被拒的案例。(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