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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可辨識投給陳呂廢票為連宋近二倍

【大紀元5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蔡素蓉台北十四日電)民進黨今天出具各縣市綠營驗票律師回報資料所彙整而成的統計數據指出,根據舊制選罷法,可辨識為投給一號陳呂卻被判定為無效票,是二號連宋的近二倍。以此例推估,若未修法,陳呂在今年大選將贏得近十萬票。

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晚間由陳水扁總統、副總統呂秀蓮委託律師團發言人顧立雄、副秘書長鍾佳濱、政策會副執行長梁文傑、文宣部副主任鄭文燦召開記者會,公布自五月十日至十三日,各縣市綠營律師填寫回報的資料所彙整而成的統計報表。

鍾佳濱表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未修法之前,投票戳記蓋在投票欄以外可辨識的地方,例如號次、人頭,都算有效票。因此,要求參與律師根據未修法前的規定,附帶觀察登記廢票中可茲辨識原要投給一號陳呂或二號連宋的票數。由於這並非高等法院囑託地方法院進行的調查,因此,也未在不能公布的範圍內。

他說,不少綠營律師在第一天並未填寫這項回報表,因此,雖然最後的統計總數未必完全符合廢票總數,但趨勢是吻合。

梁文傑表示,由於台南縣五月十四日才開始驗票,因此,並沒有台南縣資料,各縣市統計資料顯示,可辨識要投給一號卻被判為無效票的比例為四成六;可辨識要投給二號卻被判為無效票的比例為二成六;純粹廢票比例為二成七八。

顧立雄指出,若加計算入台南縣的廢票數據,可辨識為投給一號陳呂卻被判定為無效票,可望為二號連宋的近二倍。

梁文傑說,若以此比例推估,如果今年大選適用舊的選罷法,那陳呂可多獲得十五萬一千多票,連宋可多獲得八萬多票,加減後,陳呂會再多贏六萬六千多票,加計原所贏二萬九千多票,共將贏得近十萬票。

他指出,除了桃園縣、台東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外,其餘縣市,可辨識投給一號陳呂卻被判定為無效票的比例,都高於二號連宋。其中,嘉義縣可辨識要投給一號的無效票高達六成五、雲林縣六成二、宜蘭縣六成二;彰化縣、高雄縣、屏東縣都超過五成。

他分析,在無效票投票意向,反映兩組候選人原本得票高低,也就是反映藍、綠得票版圖。對此,顧立雄表示,雖然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已修法,但中伐舉委員會並未進行相當程度的宣導,「看了這些統計數據,禁不住要抱怨,宣導不夠,讓我們(民進黨)吃虧很大,如果選前有宣導,陳呂會贏得更多,也不會有這場官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