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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基會調查基因改造食品標示 三成一不合格

【大紀元3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五日電)根據台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調查發現,有三成一以豆類、玉米為原料的食品違反規定,未標示是否含基因改造食品或標示字體不符標準,其中還包括一些知名廠牌的產品,而在標示非基因改造食品中,也有兩成五的業者無法提供證明文件。

消基會今天在「您吃的是『基因改造』食品嗎?」市調記者會中表示,根據規定,今年一月起以「黃豆、玉米為主要原料之初級加工食品,包括豆腐、豆乾、豆漿、豆花、冷凍玉米、罐頭玉米、黃豆蛋白等製品」要強制標示是屬基因改造食物或非基因改造食品。

為了解市售相關產品標示情況,消基會會同財團法人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在二月八日至九日,至台北市大賣場及超商進行玉米罐頭、盒裝豆腐、豆花及罐裝豆漿等採樣,其中玉米罐頭七件、豆漿四件、盒裝豆腐四件及盒裝豆花一件,合計十六件樣品。

消基會指出,這次抽檢結果發現綠巨人玉米粒罐頭、光泉全麥纖維豆奶及「川武」家常火鍋豆腐等三件樣品未標示是否含基因改造食品,而先一食品「傳統豆奶」、華上食品「大漢嫩豆腐」標示「基因改造」實體長度及寬度小於二公厘,也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標示「非基因改造食品」中,仍有業者無法提供證明文件。消基會秘書長程仁宏強調,政府單位應該建立認證制度,要求標示「非基因改造食品」的業者,提出經公正團體認證的文件,並經過審核通過後才可標示。

另外,程仁宏指出,有一些業者提出的文件是多年前的證明,與現在上市的產品可能已經不同,相關單位應有一套完整規範,才能讓消費者吃得安心。消基會指出,雖然基因改造食品對人體的影響仍是未知數,但政府仍應以較高標準規範,而消費者在購買黃豆、玉米為主要原料的食品時,最好先檢視標示是否完整,對標示不完整的產品,應有拒絕購買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