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解釋附件條文 香港特首普選恐生變

【大紀元3月28日訊】中共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26日決定,在下月初舉行的十屆大人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上,將就涉及香港民主制度的基本法附件相關條文進行釋法。

據聯合報3月27日報導﹐相關條文原本規定:二00七年以後各任特首或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根據上述條文,修改特首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啟動」權應在香港,但中共法學專家曾多次強調,修法的主導權和啟動權都在北京中央。

去年七月一日香港五十萬人大遊行﹐反對通過國家安全條例(23條)後,不少市民希望啟動基本法附件規定的有關程序,在二00七年實現普選第三任特首,並在二00八年實現立法會全面直選。

但北京當局強調﹐港人治港須以「愛國者為主體」,從上月起更不斷提醒港人要以「一國」為重,並在「愛國者」標準上做文章。

新華社26日發表中共法學專家王振民的文章,強調香港廣泛討論政制發展,有些意見不符「一國兩制」原則,由人大常委會解釋相關條文十分必要。

法律界批評此舉嚴重打擊「一國兩制」,恐造成更大爭議和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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