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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去年交通違規罰鍰二百一十九億元

【大紀元2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六日電)根據統計,台灣警政署去年在台灣地區共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一千三百三十七萬七千七百八十七件,罰鍰金額新台幣二百一十九億三千萬元。違規原因以「違反規定速率行駛」二百七十七萬二千五百四十三件,占總件數的百分之二十點七二最多。

警政署去年舉發的交通違規件數,較九十一年一千七百四十一萬一千三百四十八件減少四百零三萬三千五百六十一件,罰鍰金額則較九十一年減少二十五億七千多萬元。

警政署交通組分析指出,去年違規原因以「違反規定速率行駛」二百七十七萬二千五百四十三件,占總件數的百分之二十點七二最多;「違規停車」二百七十二萬二千四百六十四件,占百分之二十點三五居次。

「違規停車」與「違反規定速率行駛」原本居九十一年舉發原因的第一、二位,分別有三百六十九萬三千多件、三百一十七萬二千多件。

位居九十二年交通違規舉發原因第三位的是「停車不依規定繳費」,共一百六十一萬七千三百四十八件,占總件數的百分之十二點零九,較九十一年增加三千三百九十件。

另外,警方列為交通執法重點的「酒醉駕車」,去年共舉發七萬三千七百九十一件,較九十一年減少四萬五千八百三十九件,顯示台灣政府一再宣導並加強執法,已獲得不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