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投信基金不得再投資海外掛牌的垃圾債券

【大紀元2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二十五日電)台灣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今公佈投信基金投資海外有價證券規範局部調整的內容,讓海外債券投資更有彈性;其中原本在外國集中市場掛牌的債券不論是否為垃圾債券皆可投資,現在則統一規範不論是否為掛牌的債券,只要是信用評等達BBB級以上即可投資,垃圾債券則排除在外。

證期會副主委吳當傑表示,原規定投信基金投資海外債券只要是在外國證券集中市場,或美國店頭市場掛牌交易的債券,不論是否為垃圾債券均可投資;但非集中市場或美國店頭市場掛牌的債券,則須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A級以上才可投資,現在已做了調整。

吳當傑指出,目前投信基金投資海外債券,不論是 否為外國集中市場掛牌的債券,皆以信用評等達BBB級 以上的「投資級」做為可否投資標準,對原本投資外國集中市場掛牌的債券而言新規定雖趨嚴格,但對原本投資未掛牌的外國債券來說,則是放寬標準,只要信用評等達到BBB級以上即可投資。

他說,新規定發佈後投信公司原已發行的海外基金,契約內容依舊規定而訂定,並不須召開基金受益人大會修改契約,由律師出具免開受益人大會說明即可。另外,投信基金投資海外有價證券新增規定,也不准投資以台灣有價證券,或以上市、櫃公司海行的海外 有價證券、台灣投信事業於海外發行的受益憑證連結的 「連動型或結構型債券」,亦不得投資本國企業赴海外 發行的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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