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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事故 吉林省長登報道歉

【大紀元2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真/綜合報導)吉林省中百商廈於2月15日發生重大火災,吉林省長洪虎繼日前公開承認失職導致慘劇後,19日再發表公開信向全省人民道歉,深感內疚和自責,對不起全省人民和死傷的群衆。

據蘋果日報2月19日報導,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昨日報導,2月15日吉林省中百商廈大火,經調查後,確認起火點在三號簡易倉庫,因丟落煙頭引燃倉庫內易燃物品,導致火災發生,丟落煙頭的35歲疑犯洪新已被刑事拘留。

吉林省長洪虎繼承認失職之後,於18日透過吉林省的報章,向全省各市的市長發表公開信。信中說:「我作爲省長,作爲全省安全生産的第一責任人,深感內疚和自責,對不起全省人民和死傷的群衆。」並說,「二月十六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門研究部署進一步加強安全工作。對此,我省必須認真貫徹好這次會議精神。從全省來說,我責無旁貸。各市長作爲各地安全生産第一責任人,也一定要切實負起責任,深刻吸取這次大火的慘痛教訓,真正把確保人民生命財産安全放在第一位。」

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於兩起大火發生後,在國務院常務會上提出四個「不放過」原則。強調對已經發生的重大事故,要按照「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處理。

2月份中國重大死傷事故連連發生,2月5日元宵節北京密雲燈會發生踩死人的慘劇,造成37人被踩死。中央政府許諾要實施新的安全標準。10天後,吉林商廈的大火造成53人死亡,70人受傷,其中包括7名消防員。浙江海甯市黃灣鎮五豐村廟宇發生的火災,造成40名婦女死亡,多人受傷。在2月15日的一天裡的兩起火災就有近百人喪生。看來地方政府對中央政府的要求並未落實。

北京市代市長王岐山於密雲縣元宵燈會慘劇發生後也垣承疏失,北京市在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滯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落實和執行不到位都是重大安全隱患。

《新京報》曾有報導批評,重慶天然氣泄漏、丹江口水庫沈船、北京元宵燈會「人踩人」等事故後,必然有過「舉一反三」的整頓,但類似事故仍接連發生。以火災爲例,官員滿足於「發出整改通知書」,卻未強令整改到位,有人對「生命」的觀念未有改變。

洪虎生於1940年6月,1998年9月出任吉林省長,至今已六年,都未獲擢升。@(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