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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滬祥涉性侵疑案 檢方偵辦

【大紀元2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胡守得╱台北報導〕士林地檢署昨天完成電腦分案,由公股檢察官白忠志偵辦前立委馮滬祥涉嫌性侵害菲籍看護工案;士檢表示,本案為非告訴乃論案件,不論雙方有無和解都將偵辦到底,並將視案情需要,考慮傳喚被害女看護工來台訊問,及不排除以測謊方式調查。

 檢方表示,本案重要關鍵人菲籍女看護工已離台返菲,勢必影響案情的釐清,因此未來若決定傳訊,將透過外交部、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外勞仲介公司等各個管道,將檢方傳票遞交給在菲的女傭,請她來台接受訊問。

 但檢方也指出,轉遞傳票給被害女看護工,往返間將耗費不少時日,且不易獲知女看護工是否出庭應訊,因此檢方將先透過仲介公司等途徑,設法以電話直接與被害女看護工取得聯繫,視其意願再簽發傳票。

 法界表示,女看護工若首肯來台應訊,依慣例檢方將以「證人」身分傳訊她,並支付她來台的交通食宿費;若女看護工拒絕來台應訊,不論她是被害人或證人,只要人在國外,因我國與菲國並未簽有司法互助關係,無法可施。

 法界指出,菲國一直指我方在保障菲國在台勞工權益方面不夠周延,但以本案來說,女看護工來台應訊說明實情,才能真正捍衛其司法權益,故菲國若有心幫助原告,應主動與我外交部協商,協助女看護工勇敢站出來,來台應訊以釐清所有案情。

 由於被害女看護工到案與否,直接牽動本案調查進展,檢方曾私下討論女看護工若拒絕來台,可否以電傳視訊或委請菲國司法警察機關代訊(囑託訊問)等方式達成,但因兩國沒有司法互助,初步認為不可行也不合法。

 士林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王壬貴表示,士檢在上月廿七日收到中山分局函送馮滬祥涉嫌性侵害案後,經過審核後,昨天交由分案室以電腦輪分「偵」字案偵辦。

 王壬貴表示,警方函送卷宗並未附有和解書,只有兩造筆錄及女傭表明願接受驗傷、採驗的同意書,另被害女傭、馮滬祥的DNA鑑定報告也已送達地檢署。

 王壬貴說,針對本案相關案情疑點,未來不排除對馮滬祥施以測謊,但檢方沒有測謊強制權,必須馮滬祥點頭才行。

〔記者王平宇╱台北–馬尼拉連線報導〕針對前立委馮滬祥涉嫌性侵害菲籍看護工,我駐菲律賓代表處昨日表示,如果國內法院有需要透過駐處轉送傳票,駐處將提供必要協助。

 菲處官員強調,在媒體披露前,駐處並未接獲相關的訊息,也盼望這起糾紛不會影響台菲兩國實質關係。

 我駐菲官員指出,過去駐處即曾有過代轉國內法院傳票的經驗,因此法院如果要傳喚已經遭遣送回菲律賓的Rose(化名)回台作證,駐菲代表處也會負責轉達。至於Rose日前人在菲律賓何處?駐處表示並不清楚,但如果法院發出傳票,相信傳票上即會有必須送達的地址。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