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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原子能出版社出現一窩「副巨貪」

【大紀元2月11日訊】原子能出版社,從副社長、副總編,到辦公室副主任這3個副職相互勾結,於1997年到2002年期間,貪污171萬元鉅款。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兩名以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另一人被判有期徒刑7年。

據北京青年報報導,原核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副所長、原子能出版社副社長、編輯三室主任柴芳蓉,原子能出版社副總編、主任高澤民,原子能出版社總編辦公室副主任孔玥貪污案。從1997年到2002年期間,將100多萬元的書款裝進了自己的腰包,把一個好好的出版社幾乎逼上了死路。

法院查明,1997年至2002年間,柴芳蓉和高澤民在負責原子能出版社為河南省商丘市教委出版學生用書業務過程中,利用北京社會科學圖書發行公司、百柳文學雜誌社發行部等其他單位的發票結算書款,或者收款不入賬,或者編造支付發行宣傳費等虛假名義,將結算的書款、管理費等公款147萬多元據為己有。1999年9月至2000年2月,柴芳蓉還讓孔癑支取公款10萬元,存到了自己的個人帳戶裏。1998年10月,柴芳蓉指使原子能出版社原辦公室副主任孔癑,在結算書款過程中採取收款不入賬的手段,將結算書款14萬多元據為己有。

法院審理結果,被告人柴芳蓉、高澤民、孔玥均構成貪污罪,其中,孔玥屬於從犯減輕處罰。據此,法院一審判處柴芳蓉有期徒刑15年、高澤民有期徒刑15年、孔癑有期徒刑7年。

在聽取判決過程中,原子能出版社副社長柴芳蓉流下了悔恨的淚水。(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