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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羅湖女公安局長涉嫌包庇色情被雙規

【大紀元12月6日報導】(中央社台北6日電)據深圳羅湖區政法委有關官員透露,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原局長安惠君因涉嫌「買官賣官、包庇色情場所並收受鉅額賄賂」,10月中旬被深圳市紀委正式實施雙規,在規定時間和地點交代問題,11月下旬立案審查。

中通社報導,深圳市檢察院11月下旬立案審查安惠君,這意味著安惠君案已啟動司法程序。但深圳市紀委對此案三緘其口,稱安惠君案仍處於調查階段。

安惠君於1998年初被正式任命為羅湖公安分局局長,二零零三年3月底調離,在被「雙規」之前她擔任深圳市政府口岸辦副主任(副局級)。她是繼1999年彭虎案之後,又一落馬的羅湖區公安分局局長。

羅湖區政法系統一名官員透露,紀檢部門早已注意到安惠君。自今年年初,有基層民警向紀檢部門提出檢舉信,指安惠君利用深圳市改革公安系統的機會牟取巨利。深圳市紀委調查組還發現,安惠君及其下屬利用職權收受轄區內娛樂場所的賄賂,在掃黃、嚴打和緝毒時網開一面。

根據廣東官方統計,羅湖區總共有大型歌舞娛樂場所一百三十多家,小型娛樂休閒場所更是數以千計,其中羅湖商業城、東門步行街等地區,一直是深圳掃黃打非的重點區域。報導引述曾經在羅湖區一個娛樂城擔任要職的不具名人士介紹,羅湖分局有警官曾按月向轄區色情業者收取保護費,費用在一萬元至十萬元不等,也有按年費計算的。羅湖區政法委的官員表示,羅湖區「是塊肥肉」,偷、搶、盜者在爭,商界人士在搶,官員也在爭。

另外,涉嫌此案的近二十名公安系統幹部也被當地紀檢部門傳訊,目前至少有七人被「雙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