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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官員澄清未發永久居留証給一般投資人

【大紀元12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毓平吉隆坡3日專電)馬來西亞永久居留權証書條件嚴苛,對前來馬國作一般投資的外國人,或參與特定居留計劃如「銀髮計劃」或「大馬是我第二個家」計劃等的外國人,也都只發給五年加五年的居留証而已。

馬國內政事務部副部長陳財和對記者說,國外有些媒體與廣告誤解馬國的政策,因而在國外作出錯誤的報導。

他說,大馬不會像新加坡那樣,你只要交一筆錢,就可得到永久居民的資格。大馬對永久居留權的審核非常嚴格。例如基本上要連續住滿兩年,行為良好,而且擁有馬國認可的專業資格,才能申請永久居留。

針對國外有些廣告誤導當地人,以為參加馬國的「大馬是我的第二個家」計劃,繳交馬幣十五萬或二十萬元,就可以成為大馬永久居民,那是錯誤的訊息。

他澄清,參加該項計劃和大馬政府發不發永久居留權是兩回事。馬國政府只發出五年加五年的多用途簽証給參與該計劃的外國人。參與者需在馬國境內銀行擁有定存十五萬元的馬幣存款,同時也能証明他每月仍有馬幣七千元的收入。這些條件是確保他們在馬國有能力購買房屋與享受生活。

不過,他說,這項計劃並未獲得理想反應。該計劃自一九九七年推行以來,至今只有約七千名外國人參與,他們主要來自日本、韓國、中國,小部份美國和澳洲。馬國政府目前正在重新檢討這項計劃,以便讓這項計劃能有更大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