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香華天產品來源 衛署要求今天說明

【大紀元12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鍾麗華、何玉華、辛悅弘、卓怡君╱綜合報導〕衛生署藥政處長王惠珀昨天表示,香華天生產的化妝品屬一般化妝品,不須事先登記,不過,衛生單位查核工廠登記地,卻發現廠內沒有生產,因此要求香華天在今天下班前,說明化妝品來源,否則依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金。

衛生署也強調,一般化妝品僅有保濕、保養效果,如果以磁場、算命、加持等強調神奇效果,已涉及誇大行銷、廣告方式,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可處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署也認為,開設專櫃的SOGO百貨雖無法可罰,但卻應該負起「道義責任」。

台北縣衛生局人員昨會同建設局前往稽查「香華天」登記在台北縣淡水鎮中正東路的廠址,證實該廠領有合法登記證,但產品包裝上的生產地點標示卻在桃園,台北縣衛生局副局長黃文魁表示,恐有標示不實之嫌,將移請該公司所在地的台北市衛生局處理。

廠方則表示,生產的產品絕對沒有問題,調製工廠原本設在桃園縣,後來搬遷到環球經貿科學園區,先前印製工廠地址在桃園的外盒,因為沒有註明,導致外界誤會。

稽查人員同時帶回賞身天香水、賞身風香水、賞身夢香水三項產品,送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化驗是否含有不法成分;黃文魁說,近日將請工廠負責人攜帶出貨單、生產量、庫存量等生產紀錄相關資料,至衛生局進一步說明淡水廠生產的情形、數量。

香華天昨天傍晚並召開記者會,出示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與桃園、淡水的工廠合法登記證,以及產品成份檢驗合格的相關證明,強調工廠和產品皆沒有問題。

香華天表示,昨日衛生局查看的淡水工廠是負責末端包裝工作,真正生產地點有很多個,但對於工廠究竟在何處,香華天仍低調不肯說明,僅表示將選擇適當時間開放工廠給記者參觀。

至於衛生署昨日要求香華天負責人今天下班前向衛生單位說明,香華天表示會配合相關調查。

對於近日來媒體的相關報導,香華天則再次強調,對於報導不實的媒體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