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真調會 壽命剩一個多月

【大紀元12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賴仁中╱台北報導〕從大法官會議作出解釋的那一刻起,三一九真調會的主要職權均告喪失;一位大法官說,若真調會仍想實質運作,勢必要重新立法,否則至少也要「非常大幅」的翻修才行。

在大法官會議所作「屆期不連續」的解釋意旨下,真調會委員形式上只剩下一個多月壽命,實質上,更因委員的出任,自始至終未經由立法院會決議任命,不符大法官會議解釋要旨,所以,真調會委員等於昨天就先繳械;準此以觀,故日後依新訂或新修法律產生的新一批真調會委員,就算仍遴選舊成員擔任,也得稱他們是「第二屆」委員。

大法官昨天所以祭出真調會條例未明訂的「屆期不連續」原則,要求真調會委員的任期應與舊國會立法委員任期一起結束,其實在於真調會條例本身「雖未明訂、實則已訂」;因條文第二條規定,真調會委員是由第五屆立法院各政黨所推薦產生,故第五屆立法院結束後,真調會委員當然也跟著「卸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