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區議員獲扣稅安排受質疑

【大紀元11月24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 審計署長發表報告書,認為當局有需要檢討繼續把50%區議員酬金作可扣稅開支的理據。

報告書指出,根據一項行政措施,自一九八二年起,稅務局長同意在不作查證的情況下,把50%的區議員酬金當作可扣稅開支。

不過,審計署注意到,目前就可發還開支而給予區議員的津貼和撥款金額,幾乎佔其總薪津條件的50%,而行政會議成員和立法會議員的酬金,均須全數課稅。審計署認為,當局需要檢討涉及可扣稅開支的行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