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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新「防衛計劃大綱」骨架現形

【大紀元11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菁菁東京17日專電)日本政府睽違九年所修改的新「防衛計劃大綱」於16日現雛型,新大綱明訂,日本要堅持和平國家的基本理念,在防衛力的整備上遵循「多機能、有彈性、實效性、效率性」四項基本方針,也提及「放寬武器出口三原則」,「致力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等。

日本政府於16日向執政黨的自民黨國防部會等提出新「防衛計劃大綱」的骨架,有關日本安全保障的基本方針並無改變,仍然強調專守防衛、不成為威脅他國的軍事大國、堅持非核三原則等。

有關防衛力的任務包括,對應恐怖攻擊及彈道飛彈等的新威脅,防範真正的侵略攻擊,積極改善國際安保環境。在防衛力的整備方面,則提出「多機能、有彈性、實效性、效率性」之四項基本方針。

舊大綱一直主張要保有最小限度的基礎防衛能力,然而新大綱已朝向,透過與美國的合作、自衛隊的海外派遣等,來改善國際性的安全保障,國際安保已與日本國土防衛佔有相同重要的地位。

有關放寬「武器出口三原則」,新大綱中強調,要堅持和平國家理念,確保日美安保體制的有效運作,對應國際上共同開發、生產武器的趨勢等,同時也強調,日美安保體制不只保障日本的安全,同時也是保障亞太地區維持和平安定所不可或缺的。

新「防衛計劃大綱」中也提及,防衛大綱原則上每十年重新檢討一次,但是關於防衛力方面,則應視其必要性,於五年後重新評估,這也是日本防衛大綱首次主張,每五年應對防衛大綱進行重新檢討評估。日本新防衛大綱預定於本月底或12月初擬定,12月上旬提出國會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