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文學

全球訴江(12) 第一章“史無前例”的前前后后

遼宁省馬三家勞動教養院

這也是一個因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殘酷程度而臭名昭著的勞教所,曾發生過將18名女法輪功學員剝光衣服投入男犯牢中的震惊中外的惡性事件和130多名法輪功學員為抗議迫害而集體絕食的事件。海外法輪功學員為聲援馬三家絕食學員曾在各國中領館前發起全球性絕食或靜坐請愿活動。其中加拿大溫哥華法輪功學員的晝夜24小時請愿從2001年8月20日開始至本書寫作之時已持續堅持700多天,恐已創下大溫地區和平抗議新記錄。

与北京團河勞教所相類似的是,馬三家也曾被當作“善待”法輪功學員的典范對國內外媒體開放。以下一些案例也是根据國內法輪功學員冒著生命危險傳到海外的報導整理的。人名事實俱真。

案例1

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白淑貞(被迫害致死)

迫害人及單位:馬三家勞動教養院

基本迫害事實:逼迫法輪功學員跪十寸板條、磚頭,高壓電棍電,太陽曝晒,酷刑迫害致法輪功學員死亡。

詳細情況:瓦房店市拘留所多次拘留法輪功學員白淑貞,極盡折磨。白淑貞第二次被抓后被送到馬三家勞教所迫害,跪十寸板條、磚頭,高壓電棍電,被太陽曝晒。于2003年4月份被迫害致死。

案例2

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張桂芝(被迫害致死)

迫害人及單位:孫鳳武(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院長)、張超英(院長)、蘇境(二所所長)、王乃民(二所副所長)、楊某(二所二大隊一分隊隊長)

基本迫害事實:虐殺法輪功學員,遺體身上有傷,口鼻有血跡,并且身上有紫斑(局部皮膚成紫黑色)。

詳細情況:2001年10月,馬三家勞動教養院把張桂芝關押在女二所二大隊一分隊。2003年4月12日,張桂芝家屬接到馬三家勞教所、當地派出所、村委會的聯合通知,說張桂芝“病重被搶救”。當家人赶到馬三家時,張桂芝的遺體早已被停在馬三家醫院的太平房中。遺體身上有傷,口鼻有血跡,并且身上有紫斑(局部皮膚成紫黑色)。在張桂芝的家人和勞教所的交涉中,勞教所負責人一直沒露面,下屬警察不准張桂芝的家人給死者照相,警察說是張桂芝“洗澡時摔的,造成的心梗導致死亡”。据了解張桂芝去世的那天不是洗澡的日子,況且心梗也不會口鼻出血。

案例3

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鄒桂榮(被迫害致死)

迫害人及單位:張超英(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院長),張秀云(四分隊隊長),宋雅賢,王xx(一大隊的隊長),王春英

基本迫害事實:毒打、“噴气式”、“騎摩托車”等酷刑折磨、強行注射破坏神經系統的藥物,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鄒桂榮自2000年被關押在教養院二分隊后,受到各种酷刑折磨,如:逼坐“噴气式”、“騎摩托車”、蹲馬步樁長達五天五夜,被電棍電、鋼針砸等。身體被打得青紫,大腿腫得不能上床。一大隊隊長王XX還指使宋雅賢給法輪功學員鄒桂榮強行注射破坏神經系統的藥物,這种藥物注射到人身上五分鐘不到人就不能動了,表情呆滯。2001年1月17日,馬三家教養院召開大會。參加的有遼宁省司法廳廳長于鳳升、遼宁省婦聯、教養院院長張超英,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遼宁電視台來錄像。王春英在台上作假證說馬三家從來不打人,鄒桂榮站起來駁斥這种謊言,隨即被沖上來的4、5個男管教毒打一頓,并拿出刀片,想讓她自殺。散會后,還把她的上衣脫光,強迫到各室示眾。鄒桂榮調到四分隊后被隊長張秀云毒打,馬三家教養院宣布對她加期并調到沈新教養院,鄒桂榮絕食抗議迫害,在大北監獄地下監管醫院被警察們把手腳銬在床上,用又硬又粗的胃管強行灌食致吐血,奄奄一息,教養院怕負責任才放她回家。警察又把她抓進撫順吳家堡教養院,鄒桂榮絕食抗議迫害到40天左右已瘦成皮包骨,警察還穿著皮鞋往她身上踩,在吳家堡教養院時鄒桂榮已被虐待致大小便失禁。2002年4月23日,鄒桂榮在警察的追殺中死去。

案例4

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崔亞宁

迫害人及單位:警察周謙,女二所,女一所

基本迫害事實:對法輪功學員毒打、電擊、關小號、強行灌食和注射藥物,強迫罰蹲、罰“燕儿飛”,強制洗腦。

詳細情況:自1999年10月30日,馬三家女二所對關押在此的崔亞宁進行體罰、毒打、電擊、強行灌食,強迫罰蹲、罰“燕儿飛”,強制洗腦等,崔亞宁絕食絕水抵制迫害。后被調到女一所,警察為強迫崔亞宁參加超負荷奴役勞動,指使一群犯人把崔亞宁打得渾身是傷,胸骨被踹得喀喳一聲,几乎昏了過去,然后被強行抬到生產車間,每天被逼長時間勞作。2000年6月的一天,警察周謙對崔亞宁進行暴力洗腦打耳光、強迫長時間罰蹲、電棍電擊致崔亞宁的后背片片紅斑。2001年10月14被放回家。2002年1月30日崔亞宁再次被秘密綁架到馬三家集中營(沒通知家屬,沒任何手續),警察說要關三年。崔亞宁絕食抵制迫害被強行灌食、強行注射藥物、關小號,身心受到嚴重摧殘,渾身浮腫。几次家屬去馬

三家看望她獄警都不允許見。

案例5

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谷長琴、戴麗國、崔雅宁、羅麗、屈姣、劉艷秋、周艷春、江新、王慧艷、楊虹、李鴻舒等

迫害人及單位:蘇境(馬三家勞動教養院二所所長),一大隊隊長,張君(三大隊指導員)

基本迫害事實:強迫參加超強體力勞動長達16小時以上,毒打法輪功學員致吐血,殘酷折磨法輪功學員致結甲炎,占位性病變(即癌症)。

詳細情況:自1999年10月30日,二所所長蘇境和女警察把著門,男警察對法輪功學員谷長琴拽頭發撕衣服拳腳相加,電棍電擊。教養院隊長和大隊長利用犯人24小時嚴密監控法輪功學員,指使吸毒犯等其他勞教人員毒打法輪功學員,并專往法輪功學員胸、脖子、嘴、頭上、腰部狠打,谷長琴被打致吐血。被打的法輪功學員還有戴麗國、崔雅宁、羅麗、屈姣、劉艷秋、周艷春、江新、王慧艷、楊虹、李鴻舒等。1999年12月谷長琴被調到女一所二大隊,被迫參加超強體力勞動長達16小時以上。殘酷折磨致谷長琴說話發不出音,呼吸困難,頸部活動受限,腮側、臉都腫了。在醫院診斷為結甲炎,谷長琴進食長期處于維持生命的狀態下,三大隊指導員張君還打她,警察還使指六、七個其他勞教人員日夜輪番圍攻她,強行灌食,令谷長琴又增添了頭痛、腰痛、腹痛等症狀,而且吃了就吐,經醫院B超檢查診斷為占位性病變(即癌症)。

案例6

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王玉蘭、邵景榮

迫害人及單位:馬三家勞動教養院二所警察

基本迫害事實:長時間罰蹲致法輪功學員昏迷在暖气管上被嚴重燙傷致化膿、雙腿浮腫不能行走、不能坐立,關小號酷刑折磨,把一些法輪功學員逼瘋。

詳細情況:警察強迫王玉蘭連續蹲9天9夜,不准動一點、不准上廁所,連困帶乏蹲不住時,警察就指使犯人把她銬在暖气管上,讓她站不起來又蹲不下,王玉蘭在昏迷中手在暖气管上被嚴重燙傷致化膿。邵景榮被強迫蹲了7-8天,雙腿浮腫,不能行走,警察在這時還逼她寫背叛信仰的“保證書”,邵景榮不從,被警察拖進小號酷刑折磨了10多天。連續20多天的折磨使她骨瘦如柴,不能坐立,最后警察把她拖到三角屋的水泥地上,并用專人看管,不叫別人看見。馬三家還有在高壓下被逼瘋的學員,可隨時听到她們的慘叫聲。

案例7

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蘇菊珍、羅莉

迫害人及單位:馬三家勞動教養院,王艷平(大隊長),張秀榮

基本迫害事實:長期不允許法輪功學員与親人相見,酷刑折磨致法輪功學員成植物人。

詳細情況:馬三家教養院警察長期不允許法輪功學員与親人相見,法輪功學員羅莉的母親為見女儿一面,從遼陽赶到沈陽卻被拒之門外,羅母悲痛過度致休克在馬三家大門旁的接見室里,醒來后絕望而歸。蘇菊珍近八十歲的老父親只身一人來到馬三家看望女儿被教養院拒之門外,老人突感到暈眩,踉蹌几步,倒在地上,頭撞在石頭上,鮮血滴在地上。大隊長王艷平為強迫蘇菊珍放棄法輪功,把她的衣服脫光,電得蘇菊珍的全身、臉上、嘴上全是大水泡,腫得青一塊紫一塊的。警察張秀榮用手銬將蘇菊珍的雙手背銬起來吊在鐵床上,雙腳离地,頭朝下。蘇菊珍后被迫害成植物人,被帶回家時已是傷痕累累,目光呆滯,不會說話,沒有記憶,不能走路、吃飯、大小便都要別人照料,且不認識老父親了。

案例8

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楊春芳、李紅、王東、霍麗君、李亞軒、李麗莉、夏玉蘭、王雅玲、任麗娜、趙丹殃、孫小美、高艷秋等

迫害人及單位:蘇境、邵麗(二分隊)、戴紅偉(四分隊)

基本迫害事實:多次摔傷法輪功學員,毒打致法輪功學員殘廢、不能獨立行走,毒打致法輪功學員腰斷,電棍電擊致法輪功學員高艷秋成植物人。

詳細情況: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給拒絕被洗腦的法輪功學員實行“戴藍牌”(嚴管),一般不准參加集體活動,層層監視,無論關押多長時間,都沒有任何權利和自由。每當有參觀或新聞媒體采訪時,就事先用車把“戴藍牌”的法輪功學員拉走,隱藏起來,欺騙世人。限制佩帶藍牌的法輪功學員在一平方米的范圍活動,層層看管,嚴格封鎖,不得和任何人接触。在警察的授意下,一些勞教犯把法輪功學員提起一米多高再往地下摔,多次摔傷。被關押在二分隊的法輪功學員楊春芳被八個其他勞教人員打殘致不能獨立行走,法輪功學員李紅、王東、霍麗君被過電棍,李亞軒被警察邵麗架到一樓打昏后再潑涼水,法輪功學員李麗莉多次被過電棍,腰被打斷。2000年3月期間,被關押在四分隊的法輪功學員高艷秋,多次被警察戴紅偉等人過電棍,迫害成植物人。遭受迫害的還有:夏玉蘭、王雅玲、任麗娜、趙丹殃及孫小美。

案例9

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姜燕

迫害人及單位:馬三家勞動教養院警察。

基本迫害事實:非法關押,強行洗腦、精神刺激、熬夜、體罰等摧殘折磨致使法輪功學員精神失常。

詳細情況:2001年法輪功學員姜燕被綁架進馬三家教養院,在馬三家警察強行洗腦、精神刺激、熬夜、體罰等摧殘折磨下精神崩潰,言語和行為失常,最終被迫害成精神失常。

案例10

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李景華

迫害人及單位:張燕(女一所),女一所,女二所,一大隊二分隊

基本迫害事實:強迫法輪功學員長時間超負荷奴役勞動,強制洗腦,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致精神失常。

詳細情況:1999年10月30日,法輪功學員李景華被關押在女二所;2000年1月,被轉到女一所強迫參加長時間超負荷奴役勞動。2000年7月6日,李景華被關入女一所洗腦隊,強制洗腦20多天,每天被其他勞教人員洗腦到深夜。警察張燕還把她關進小號,時值酷暑,小號內悶熱難當,除忍受著蚊虫的叮咬外,吃飯、大小便都在小號內。李景華還被連續罰“飛著”72小時不讓睡覺,期間還遭到其他勞教人員的打罵。警察還用高壓電棍電她手心、腳心、前胸、脖子,皮膚被電得片片焦糊,就在李景華被迫害得神志不清的情況下,警察張燕強迫她寫了保證,李景華從小號出來之后有了點休息的時間,神志馬上清醒過來,找到警察張燕聲明保證作廢,張燕當場就打了她,命令其他勞教人員把她又關進了小號,對她施用酷刑“燕飛”,2個多小時后李景華昏了過去,蘇醒過來又被關進了小號,后又被體罰“飛”了4天4夜。后警察把她轉到一大隊二分隊強迫參加超體力奴役勞動,那時李一年的勞教期已滿,由于不接受洗腦被無限期關押。終于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案例11

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姜偉、王岩、王海萍、范晶華、張靜、王紅

迫害人及單位:王乃民(大隊長),蘇靜(所長)

基本迫害事實:掩飾迫害,強制法輪功學員做苦役,榨取法輪功學員的錢財。

詳細情況:大隊長王乃民把各分隊的法輪功學員集中到5分隊,成立“嚴管班”,強制做苦役從早上5點30分干到半夜12點。馬三家教養院害怕法輪功學員揭露其迫害,新聞媒體來采訪時,警察把不接受洗腦的法輪功學員用車押到馬三家少年教養食堂關起來,等采訪組走了,再用車押回一大隊。2001年7月20日開始了第二輪迫害。被關押在一分隊的法輪功學員姜偉、四分隊王岩、二分隊王海萍、七分隊范晶華、八分隊張靜、十分隊王紅,以絕食抗議迫害,她們都被秘密銬在一樓、四樓其他學員看不到的地方。張靜、姜偉多次被鼻飼,姜偉正值月經期,褲子濕透了都沒人管,終逼致輪功學員姜偉精神失常。警察還在經濟上從各方面榨取法輪功學員的錢財。(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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