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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問答(77) 庇護受益人為什麼要用庇護者旅行証

【大紀元11月1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多年,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epochtimes.com,P.O. Box 3481,Gaithersburg MD 20878。

問題七十七: 我是從中國大陸來的民運人士﹐今年年初獲得政治庇護。我申請了回美証﹐用了5個月終於批准下來了﹐但是一種複印著我的照片的紙﹐請問這是怎麼回事? 我能用這張紙去歐洲旅行嗎?

解答: 你很可能在填I-131表時選錯了項。

I-131表是為了所有三種旅行証申請之用。所以﹐你要選擇你用的那種﹐并且用彩筆醒目地劃一下﹐免得移民官看錯了行而做其他類別的。這樣的事情也發生過我的客戶身上。

你要申請的是 “Refugee Travel Document” (庇護者旅行文件 – 綠皮書)﹐另外的兩種是 “Advance Parole Travel Document” (申請I-485調整身份人士的旅行文件 – 回美紙) 和 “Reentry Permit” (拿綠卡人的旅行的回美証件﹐過去是白色封面﹐現在也是綠的了)。

因為庇護﹐避難者都是遭受到母國的政治迫害﹐那麼﹐他們可能沒有一個合法的護照﹔或護照過期了﹐母國領館拒絕延期或換發護照。大陸中國人還有個情形就是領館拒絕將即將失效了的因公護照轉成因私護照﹐致使庇護者沒有一個有效的護照作為國際旅行時的身份的証明﹐及簽証所能粘貼的文件。所以﹐你去得成去不成歐洲取決你是否有一個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護照﹐如果沒有﹐或中國大使館或領事館不給你廷期或換發﹐你就不能出去﹐因為你必須有歐洲的國家簽証﹐簽証是不能貼在回美紙上的。

在庇護者一年後申請了調整身份I-485後﹐即可以辦綠皮書﹐又可以辦回美紙。到底辦哪個要看有沒有合法護照。從法律上講﹐辦綠皮書最好。但由於綠皮書的處理時間遠遠比回美紙長﹐所以﹐這兩個不是沒有區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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