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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在這裡賣淫是合法的?

【大紀元10月29日訊】2002年7月--11月在我居住區的所見所聞!

我當時是在廣州市海珠區南洲街上衝村中約5巷5號201房住,(廣州大法女弟子羅織湘在此被抓後迫害致死)搬來時並不知道此處是個十足的紅燈區--妓女街!(此村妓女不下幾百人)此小巷長約100多米,寬約1.5—2米,兩邊的樓房高五~~六層,人就像住在地縫裡的螞蟻一樣!卻聚集著不下於20多個妓女,大的約有三十多歲小的僅有十四歲(因距我住的對面僅有兩米遠,對面和我的樓下都住有妓女,她們整天拿一個小塑料凳子坐在一樓房門口招纜生意,攔路拉客與嫖客「洽談生意」,我在樓上聽的十分清楚,聽他們講最小的僅有十四歲)!

而這個十四歲的也僅有1.5米高吧!還是個孩子啊!她們大多是因生活所迫!有幾家是丈夫領著妻子、孩子一起做此生意,妻子賣身、丈夫負責收錢和拉客……!他們一般是住一樓的一房一廳式的房子,有次我路過她家的門口時,見到一嫖客進了內房,而其丈夫和兩個四、五歲的

孩子在客廳裡正在安心的吃飯,由此可見他們已經習已為常了……!這是比較本分的,還有些是有組織的,她們即賣身又搶劫,見到帶錢少的(十元人民幣即可)就只賣身,如有帶錢多的就用電話通知其同夥(多為男性)來將嫖客的財物搶劫一空,還要飽餐一頓拳腳!妓女們在這一兩天內將房門緊鎖避一下風頭即可。此種搶劫在中國美其名曰「釣魚」。被釣的「魚兒」都去此村治安隊和廣州市海珠區南洲街派出所報案欲尋回被搶的財物,但那簡直是妄想,因村裡的治安隊與派出所的片警都有此項的分紅,但被搶的人多了後治安隊與派出所的警察就必須有點表現,在連續發生多次搶劫後,有一天我在房裡聽到治安隊員來找這些妓女,我原以為這回她們可完了!就聽治安員對妓女說:「你們安份做生意就是了,還搶人家的東西,我們才是搶劫的老大,你們算什麼,不信就搶一搶試一試!如再有人告到我們那裡去,看我們怎麼收拾你們!」妓女們連忙點頭哈腰的稱是、是、是!你們才是老大!我被驚的目瞪口呆,在這裡賣淫原來是「合法」的……!!!

28/10/2004於泰國曼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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