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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澤民對法輪功施行的國家恐怖主義﹐不僅殘害大量無辜生命,而且手段極其殘忍。黑龍江大慶市、呼蘭縣、雞西市接連發生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的遺體器官被割除的惡性事件。其中2001年2月呼蘭縣任鵬武事件曾被廣為曝光,引起輿論關注。
2002年2月12日﹐黑龍江密山市發生了全國首起公安槍擊法輪功學員事件,子彈打穿了學員姜洪祿的左腿。隨後遼宁鞍山市、山東萊西市、黑龍江拜泉縣、遼宁省盤錦市、吉林長春市、河北保定市徐水縣等地又接連續發生警察槍擊法輪功學員的暴力行為。
黑龍江省原省委書記徐有方曾叫囂:對待法輪功的問題怎么整都不為過。黑龍江省的法輪功學員經歷了血雨腥風,截止到2003年11月底,能夠通過民間途徑得到證實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已達到132人,分布于全省二十七個市、縣。
長春朝陽溝勞教所用万伏電棍、警棍、警繩、鎬把、手銬、三角帶、板斧等各种刑具,暴力毒打學員,牆上濺滿鮮血。至少10名法輪功學員被長春朝陽溝勞教所迫害致死。他們是金俊杰、張全福、宋昌光、丁云德、王紀、鄭永平、張啟發、高成吉、白曉鈞和田俊龍。
江澤民心胸狹窄,妒嫉心強,把倡導“真善忍”的法輪功視為自己最大的敵人,命令610辦公室對法輪功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 “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迫害法輪功是江澤民的個人戰爭,是一場勞民傷財的、把中國推向深淵的民族浩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