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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宗果凍噎死案盛香珍仍然敗訴

【大紀元9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瀛舊金山八日專電)第三宗台灣盛香珍蒟弱果凍噎死人案,今天在矽谷聖塔克拉拉法院做成快速判決。在盛香珍再度缺席答辯的情況下,法官判處盛香珍食品公司應為噎死一名矽谷摩根山男童案負責,並判處高達五千萬美元的賠償金。

二千年十一月,三歲男童瓊斯奇 (Deven Joncich)因為吃了盛香珍荔枝口味蒟弱果凍噎喉死亡。聖塔克拉拉縣法官的驗屍報告也證明男童是窒息死亡。為此瓊斯奇的家屬委託代表前二案受害家屬的律師歐萊利和亞麻尼處理本案。

男童瓊斯奇的委任律師認為,盛香珍自從第一案敗訴,再上訴失敗後,就返回台灣不再面對美國訴訟問題。這使得今年七月的第二宗案子,和今天開庭的第三宗案子,都是在盛香珍沒有出庭答辯的情況下,遭到法院裁定盛香珍敗訴,並同樣判處五千萬美元的賠償金。原告律師表示,面對盛香珍不予回應的情況,即使案情勝訴,也難以在美國獲得賠償金,因此原告律師表示,將到台灣追討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