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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長廷告聯合報誹謗案 兩造激辯

【大紀元8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市長謝長廷自訴聯合報涉嫌誹謗並求償十億元案,高雄地院昨一庭辯論終結,謝長廷指該報社論捏造事實,造成他名譽受損;聯合報總主筆黃年等人,則緊咬謝與高市府前民政局長王文正關係,認為是可受公評之事;院方定九月廿六日宣判。

 昨天下午,市長謝長廷抵達高雄地院,受到支持民眾獻花,認為聯合報社論「辦到謝長廷腳前那一條線為止?」指他主導議長選舉,使他名譽受損,無法領導市政及取信市民。

 聯合報系發言人項國寧隨後聲明,這不是媒體誹謗政治人物,是政治人物透過司法箝制媒體;聯合報如果成為被告,整個媒體與民眾也都是被告。

 謝長廷庭訊中指出,檢調偵辦賄選期間,檢方發言人證明他清白後,聯合報該篇社論,指檢調受到政治力影響,選擇性辦案、踐踏司法,並指他干涉司法,所以才未被辦,讓他和家人受到很大傷害。

 謝長廷說,議長選舉期間,曾打電話勸阻守喪中的王文正不要介入,也未推荐朱安雄加入民進黨,結果王未聽而被偵辦,但不能就此認為他也犯罪。

 謝和律師指出,媒體評論應有依據,不能僅憑印象杜撰,更不能拿大法官五○九號解釋文當擋箭牌,認為聯合報發行人王效蘭、社長王文杉、總編輯黃素娟、總主筆黃年等四人,均應負連帶責任。

 謝長廷一度情緒激動表示,聯合報有許多報導偏離事實,如SARS疫情失控、台北市社區感染等新聞,不是正派經營的報紙。

 對此,聯合報總編輯黃素娟則指這些新聞,其他報紙也有刊登,不是該報獨有。

 發行人王效蘭表示,她不過問報社社論內容,被告之後才看了該篇文章,覺得並未誹謗謝。

 總主筆黃年和辯護律師等人,則緊咬謝與王文正、議長朱安雄的關係,但強調未指謝涉案。

〔記者林雅麗╱高雄報導〕四月九日,聯合報社論「辦到謝長廷腳前那一條線為止?」四月十日,謝長廷就斷然採取法律行動;身為政治人,明知此舉可能要付出極大代價,身為律師,更清楚「訟者終凶」,他仍選擇訴訟,而無法忍受人格受辱、司法威信受損。

 謝長廷晚間接受訪問時,針對聯合報提出的「秘密證人」說詞,相對提出他手上也握有秘密證人提供的資料,顯示有心人計畫「運用媒體加強渲染不利謝長廷消息,並進一步利用大學民調打壓謝,以及其他有助陳水扁明年總統大選的人物包括李登輝、李遠哲及余政憲等」,強調聯合報長期對民進黨、本土人士有偏見,他的控訴不是為一己之私。

 他也不諱言,站出來控告聯合報,是要讓聯合報知道,公務員也有尊嚴,南部人也有南部人的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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