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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侵權案落幕 余秋雨 古遠清握手言和

【大紀元8月21日訊】余秋雨控告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古遠清教授名譽侵權案,歷時一年多反复后,于本月18日落下帷幕:雙方在上海握手言和。記者前日未能聯系到余秋雨本人,其妻馬蘭在電話中對此事表示“不知情”,古遠清先生則告訴記者:官司順利和解對自己是莫大的解脫,他正在家中歡度62歲生日。據中華网8月21日報道﹐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證實了記者獲得的消息。

  

  18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再次封閉式開庭調解。在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許偉基主持下,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被告古遠清分別在2001年第4期《南方文壇》、2000年3月21日《文藝報》、2001年第1期《魯迅研究月刊》、2001年第2期《文學自由談》和2001年第2期《學術界》上發表其撰寫的《弄巧反拙欲蓋彌彰》、《論余秋雨現在還不能“忏悔”》、《余秋雨与“石一歌”》、《“花城”出了一本什么樣的傳記》和《文化名人傳記也要打假》五篇文章,其中關于原告余秋雨涉及《評斯坦尼斯拉夫斯基“體系”》的有關內容与事實不符,特向原告表示歉意;

  

  “二、原告余秋雨自愿放棄要求賠償精神損失和經濟損失的訴訟請求;

  

  “三、案件受理費人民幣100元由被告古遠清負擔;

  

  “四、雙方無其他爭議。上述協議,符合有關法律規定,本院予以确認。本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當日上午,余秋雨和古遠清在調解書上簽字后,當面握手言和。

  

  記者隨后撥通了余先生夫人馬蘭的手机,她說:“我這几天一直在昆明,對這事也不清楚。”記者撥通了古遠清武漢家中的電話,電話那頭他的語气明顯十分輕快:“官司能夠和解,對我來說是件好事,今天剛好是我62歲生日,家里為這兩樁喜事一并開了場家庭聚會以示慶祝。”回首這段難忘歷程,古遠清不胜唏噓:“這場官司給我的深刻教訓是:今后寫文章要更嚴謹,行文造句要更仔細推敲。”(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