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專訪二】吳靄儀:香港不應走回頭路

【大紀元7月8日訊】香港大紀元記者吳雪兒報導/香香港回歸已經六個年頭,香港人一直在摸索,究竟香港應該如何在「一國兩制」下擺放自己的位置?董建華政府這些年來的表現,只向北看,為討好中央,更不惜在短短幾年內破壞令香港安定繁榮的要素,就是獨立和健全的司法制度以及比英國推行得更出色的公務員制度。中國已經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正急切地要與國際社會接軌的時候,她需要的不是另一個國內城市,而是一個在世界經濟起著舉足輕重地位的城市,這也是「一國兩制」背後的智慧。立法會議員大律師吳靄儀指出,《基本法》實際上已經賦予香港人實現「一國兩制」和「高度自治」的權利。

關於香港對大陸所扮演的角色,吳靄儀是這樣看:「以我的理解,回歸是沒有問題,(香港)屬於中國一部分是沒有問題,很多方面與大陸溶合也沒有問題,甚至有一些地方,香港可以扮演一個很積極的角色,如在法治、專業的發展等方面,所以我們並不是對中央有反感,我們最大的反感是對特區政府的反感,因為她令到即使是《基本法》給予我們的空間,我們也沒有辦法用,這是我們最大的不滿。」

吳靄儀續說:「《基本法》已經賦予我們『兩制』,為何要破壞?為何(董建華)每件事情都要看中央有沒有指示?即使二十三條立法,最可以表現兩制的聯繫,也可以有辦法做好,為何要選擇一個最差的方法去做?所以最主要的問題並不是(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的關係,而是特區政府如何掌握既代表香港而又在一國之下這種關係。」

特首應體現兩制

被問及理想的特區政府應該是甚麼樣的時候,吳靄儀說:「是依照《基本法》代表特別行政區的利益,去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這是《基本法》的條文;『一國兩制』的整體精神,就是保存香港的特色。這是我們期望特區能夠做到的。」

她解釋:「在政制發展上,《基本法》由一九九七到二OO七年是鎖死的,但有很多其他方面並沒有鎖死,而且十年後可以如何做,《基本法》是給予很大的空間,為何不利用這些空間,為何要壓縮權力?這些是我們不可以明白的地方。」

提到已經被高官問責制取代了的公務員制度,吳靄儀表示:「《基本法》很重視公務員制度,從中可以看到很多條文都是維護和保存公務員制度。」她舉例說:「過去的香港總督對香港可能一點經驗也沒有,可能從沒有到過(香港),但如彭定康,他卻很了解香港的事;為何每一次換一個港督,香港仍然能夠很穩定?就是因為那個公務員制度。《基本法》特別注重平穩過度,所以對保存公務員制度是非常在意的。」

問責制實奪權運動

她續說:「當然事物不能永遠一成不變,當公務員制度太僵化,應與時並進,改革是有必要,但發生問責制其實是一個奪權運動,不是真正的改革公務員制度,而是特首常常覺得別人是反他的,因此他認為所有的公務員不可信任,於是找一班他認為可以聽他話的人去控制公務員,令公務員聽話。他用一個不信任的態度去開始,但政府的運作仍然要靠公務員,(高官問責制)令公務員不能夠運作,同時政府(在公務員制度之上)所加入的問責高官,一來沒有經驗,二來也不見得他們和特首的理念相同,根本是一盤散沙。」

吳靄儀認為香港的問責制引入了一個制度,「就是只要特首挑選,中央任命,他們就可以做問責官員,行使很大的權力,要求公務員去聽他們的話,但他們推動的計劃是很虛無漂渺、不切實際的東西,問責官員又不會被問責。」她解釋說:「因為外國的部長要直接向民選的立法機關問責,但香港的問責制並不是,這些委任的局長是向特首負責。如梁錦松加稅前買車事件,香港人認為他不應該再當財政司司長,但特首一聲說不用辭職,他就可以繼續做下去。所以(公務員制度)已經變成沒有了制度的情況,但(現在)也不見得他們(董建華和問責高官)有全盤政策在很有系統地管治香港。」

改制後施政混亂

吳靄儀指出,特首推出問責制時曾說過兩點,一是更直接向市民問責。但經過仙股事件、梁錦松偷步買車事件等看不到高官沒有向市民問責,結果被諷刺為「卸膊制度」,指他們並非「問責官員」,而是「不負責官員」;第二點是,問責制的目標是讓公務員保持中立。事實卻非如此,為了推動二十三條立法,公務員如保安局秘書長湯顯明等天天去拉票,出來維護政策。所以,吳靄儀認為,問責制不單沒有發揮到作用,反而令施政情況更加混亂。

普選特首補漏洞

要補救問責制的漏洞,吳靄儀認為最重要就是有全民普選的特首,她說:「因為普選出來的特首,他一定要體察民情,一定要去爭取市民的支持,其他的改革就會隨之而來;那些問責官員最起碼也要像特首那樣做。」

她指由八百人小圈子選舉出來的特首完全沒有認受性,所以在這一點上沒有人會堅持認為這是一次真正的選舉。下一屆一定要普選特首,《基本法》容許於二OO七年有普選。而現在要找出一個機制讓市民同意這樣做。

吳靄儀解釋:「普選特首最重要的一點是這個特首是經過選舉選出來。即使是董建華先生,若他經過選舉過程,人也會變得不同,因為在選舉過程中,他會瞭解到市民對他的期望是如何,也是對他的一個鍛鍊,時時留心市民對他有何期望。現在董是做不到這一點。」

毋需修改《基本法》

吳靄儀認為:「要做到現在我們所講的包括普選特首,立法會議席全部由選舉產生,包括改變現在不公平及不合理的投票制度等,在《基本法》內已經有機制容許我們在特區內部改動,這就是《基本法》內容賦予我們的自治權力。」

但要實現《基本法》精神,吳靄儀認為,最大的問題是一定要由政府帶動,立法會三番四次想開始做,但由於政府拒絕參與合作,所以做不成;再加上現時立法會的投票情況,有那些所謂「保皇黨」,即是那些無論如何都支持政府的黨,是令到此事沒法做成的原因,也意味著民意無法透過立法會表達出來,唯有上街表達出來。

不應該走回頭路

問到如何看香港人對民主、自由、法治等方面的要求,是否對大陸政權是一個威脅時,吳靄儀回答:「香港人最大的怨憤就是當大陸要朝向法治民主方向發展時(當然它有很多實際困難),香港反而要自動走回頭路?若香港是過分要求民主,中央說不,我們可以應付這個局面,但現在特區政府認為我們不應該再有法治,令香港落後於世界很多的地方。」

她又指出,董建華政府的一大特色就是「他不喜歡聽到批評的聲音,令到任何批評政府的人士自動被政府摒棄於門外。但任何有獨立意見的人都會批評一個這樣的政府,因此稍為有獨立意見,甚至專業人士、保守的大律師等,政府全都不理會,將香港原有的資源削弱。」

她續說:「有很多人曾問我九七回歸後只是換了個特首,公務員全部都保留下來,我為何會覺得分別很大?就是因為特首的要求就是整個政府的方針,所以特首若很重視市民的意見,每件事情都去諮詢市民,他的政府每一位官員都會這樣做。」

普選為兩制出路

吳靄儀相信:「若能做到普選特首的話,第一會很快令整個政府變成以民為依歸;第二,因為特首是普選的,他對普選立法會就不會有介心,所以就會有一個全部由直選產生的立法會。另外,由於普選特首仍然需要由中央任命,而且根據《基本法》也是有一個提名的程序,所以這個特首必然是得到中央的接受,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一國兩制』就會找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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