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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議長賄選案 首波五人判刑

【大紀元7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正副議長選舉賄選案,高雄地院昨天第一波宣判,立委林進興、前妻章玟琇各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褫奪公權四年;議員林壽山處徒刑五月,議員林崑山、楊色玉各處徒刑四月,三人均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四年,一千二百廿萬元賄款沒收。

 檢察官蕭宇誠表示,院方判決妥適,不會上訴。

 合議庭法官林水城等人表示,議員林壽山等三人,坦承賄選,繳回或退還賄款,並充分配合法院開庭,諭知緩刑四年。

 又說,檢方分別求處被告章玟琇和林進興徒刑二年和一年,審酌章女配合法院開庭,從輕發落處徒刑一年六月;林身為立委,理應更能體會公正選舉重要性,自應受較高刑度之評價,判處徒刑一年六月。

 判決書指出,被告朱安雄(另結)當選議員後有意問鼎議長寶座,與妻子吳德美(另結)共謀賄選事宜,並利用市府前民政局長王文正(另結)與議員的關係,及王負責聯繫民進黨籍議員,欲以每票五百萬元行賄。

 去年十二月十九日下午,吳德美在高雄市新生路住處,備妥裝有二百萬元賄款手提袋,指示朱服務處主任賢繼禹(另結)開車前往中華一路百立大廈後面停車場交付議員林壽山。

 隔天,林認為不妥,前往朱住處欲退還該款,吳女以他經濟不佳為由安撫他收下。

 同月廿四日,吳德美約楊色玉在自強路一家日本料理店見面,達成前金二百萬後謝三百萬協定,楊並提供弟妹范秀芳(未起訴)位於七賢路地址後,吳女在下午,指示賢繼禹等人交付賄款二百萬元,後來因范女指短少三百萬元,晚上吳女又送三百萬元補齊。

 同月廿日中午,被告林崑山在王文正辦公室與吳德美商談賄選事宜後,吳女在下午指示被告黃信中在苓雅路,交付五百萬元予林。

 林花用廿萬元後,認為不妥,退還四百八十萬元,並因民進黨提名高宗英為議長候選人,未投票支持朱。

 被告朱安雄為順利當選議長,在去年十二月十三日,到林進興醫院尋求支持,並透過港都問政聯誼會成員詹永龍,向章玫琇等人買票。

 同月十九日下午,章女在前夫林進興陪同下,到王文正辦公室,取走吳德美交付裝有五百萬元水果禮盒,後來民進黨自行提名議長候選人,林、章曾到詹服務處討論退款事宜。

 被告林進興等五人涉及刑法投票受賄罪,二審才定讞,但檢方已表示不上訴,被宣告緩刑議員林壽山、林崑山、楊色玉三人,如放棄上訴,可望一審確定,仍可行使議員職務。

林進興:將上訴到底

〔記者侯承旭、王志宏╱綜合報導〕高市議會正副議長賄選案昨日首度宣判,立委林進興質疑政治力涉入將上訴,議員林崑山表示尊重司法判決,是否上訴仍在考慮中,其餘三名議員則都關機,或透過助理表示尊重司法。

 檢察官求刑一年,卻遭判刑一年半的無黨籍立委林進興質疑,法官對於有利於他的證據都不採信,顯示政治力涉入的程度很深,將上訴到底,希望司法還他清白。

 一般預估,在不撤銷議員資格且不用坐牢的考量下,三名遭宣告緩刑的議員上訴機率不大。

 議長朱安雄聽到消息後,立即透過管道向三名獲緩刑的議員道賀,表示「沒事就好」,希望議員不要再愁眉苦臉。

 對於這項判決,朱安雄說尊重司法,不便表示意見,但其餘尚未宣判議員卻認為判得太重,並質疑政治力干涉司法審判。

 有議員表示,林壽山、林崑山、楊色玉等三人都已經將賄款繳回,對於檢調偵查也充分配合,還具備污點證人的角色,法院審理期間從未請假,連這麼聽話的議員都被判決有罪了,其他配合度較低的議員可能連緩刑都沒有機會,恐怕會有多名議員遭解除職務。

 還有議員表示,判決結果並不令人意外,司法就是要讓議員好看,連立委都判刑,擺明殺雞儆猴,其他因出庭缺席而未宣判的議員,恐怕凶多吉少。

 不過,也有議員無奈的表示,在這種政治氣氛下,只要不被拖去槍斃都值得高興,事到如今只能拖一天算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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