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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護漁 促菲洽談引渡條約

【大紀元7月2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雅民、陳鈺婷╱台北報導〕台菲漁權糾紛不斷,農委會漁業署副署長沙志一表示,台菲農漁業合作協定已洽談多年,卡在菲律賓堅持不讓台灣漁船進入該國經濟海域入漁,協定遲遲無進展,該署表示,將藉由這次菲國政變事件,促菲律賓和台灣洽談引渡條約。

 沙志一說,菲律賓自一九九八年實施新的漁業法後,依照國際法允許擴大群島水域,並明定水域僅允許菲國船隻作業,部分被扣留的台灣船隻,就是因為透過菲國掮客從中穿線在菲國海域作業而被捕;農委會已組成專案小組協助相關被扣留的漁民司法訴訟,並照顧漁民家屬基本生活,未來也希望加強和菲方漁業合作,希望二國在菲國海域的資源開發能夠「各取所需」,也避免再發生我漁船不當進入菲國海域捕魚的事件。

 他表示,台灣漁船遭菲方扣留後,多數不願意政府介入解決,認為私下自行交涉比較方便、效率較高,直至今年五月份被扣漁民才要求政府出面,於是政府藉由「半官方」的對外漁業合作協會提供協助。

 沙志一表示,漁業署的存在就是保障漁民的權益,但「有些能做、有些不能做」,由於台菲沒有外交關係,所以兩國長期在處理漁業糾紛時並沒有引渡條約,台灣在面對台籍漁船被扣押時,也無法干預菲國司法。

 他強調,台灣與菲律賓都是主權獨立國家,此次菲律賓政變,正好可促使菲律賓和台灣簽訂引渡條約,使未來處理漁業糾紛時,菲律賓官方可將資料提供給我國,台灣會依據漁業法,針對違法侵入鄰國捕撈的漁船進行懲處。(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