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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昌縣煙草公司運作“文明單位”評選內幕

【大紀元7月10日訊】中共江氏政治集團為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鎮壓手段,縱令在事業體中被評為一級員工的職工也不能倖免,更甚者被逼得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據明慧網7月10日報導,今年三月底,河南省許昌縣煙草公司經理召集單位三名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夫婦同在一個單位上班)到辦公室逼簽一份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書”,稱由於她們修煉法輪功,將會影響到本單位的“文明單位”評選。如果不簽此“保證書”,則必須簽一份“辭職書”,並威脅其家屬也將面臨失業的危險。在此無理要求下,法輪功學員張花芬被迫流離失所,至今杳無音信。(註:此事件在4月3日明慧網有報導: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3/47649.html)

消息來源指出,法輪功學員張花芬在許昌縣煙草公司工作期間,時刻以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工作中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受到單位領導及同事的一致好評,就在去年法輪功學員遭受嚴重迫害的情況下,由於其工作成績優秀,仍被本公司評為一級員工。

消息指出,在張花芬出走的同時,該單位經理停發了她和其丈夫(不修煉)的全部工資,並聯合當地公安部門,逼其丈夫外出四處找人,家中留下一位七十歲老母和一個十二三歲的孩子無人照管,在老人的多次請求下,公司才勉強同意給其丈夫發每月生活費。

消息說,現在該單位另外兩名法輪功學員,其中黃雙霞及其丈夫(不修煉)也被停止工作,停發工資,每月只發僅夠糊口的生活費。學員秋鳳(退休職工)每月只發生活費,只因她們向公司經理講法輪功真象。目前許昌縣煙草公司經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仍在進行中。

相關責任人電話:

區號0374-

許昌縣煙草公司辦公室:0374-3153472

許昌縣煙草公司經理:李學斌,0374-3153472

副經理:李書平(主謀迫害),0374-3153472

副經理:王俊傑,0374-3153472

副經理:梁振鐸,0374-3153472

副經理:王運鵬,0374-3153472

政工科科長:於衛華(女),0374-3153471,13937455995、胡春榮(女)

財務科科長:衛秋君,0374-3153467

公司倉庫:根旺,0374-3153806

專賣辦公室,0374-3153479

服務公司經理:徐金寶,0374-3153245

許昌市公安局局長:劉鳳山,13503891166

許昌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長:苗鐘凱,13603741792

許昌市610責任人:常國平,13513746651

許昌市魏都區公安分局局長:楊俊傑,13903995089

許昌魏都區公安局政保科科長:孫麗娜(女),0374-2334288轉37312

許昌魏都區公安局政保科科長:李宏偉,0374-2334288轉37312

許昌市看守所所長:曹剛,13839008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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